根据新能源汽车资讯消息,12月4日,襄阳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襄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意见。
根据《意见》,该市财政补助的产品是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申请补贴的车辆须接入襄阳市新能源汽车监测平台且能够实现车辆监测数据实时交换。
《意见》指出,根据财建〔2018〕18号文件有关要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11日注册登记车辆按照《关于襄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襄汽办发〔2017〕120号)对应标准补贴。
第二阶段: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关于襄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襄汽办发〔2017〕120号)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对应标准的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第三阶段: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如下:
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
1.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与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比值不低于30%,比值介于0.3(含)-0.4的车型按0.8倍补贴,比值介于0.4(含)-0.5的车型按0.9倍补贴,比值在0.5(含)以上的车型按1倍补贴。
2.乘用车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10kW,商用车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30kW。
3.燃料电池汽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公里。
4.燃料电池汽车所采用的燃料电池应满足《道路车辆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模块》(标准号GB/T 33978-2017)标准中的储存温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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