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3年1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17号)核准,公司2013年11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114.00万股,发行价为3.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332.94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及其他中介机构费用人民币4,111.8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221.07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3年12月,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3年12月出具会验字[2013]2631号验资报告。
2、2017年7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向铁牛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54号)核准,公司2017年7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铁牛集团等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768.43万股,发行价为9.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8,302.00万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10.8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287.13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7月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7月出具会验字[2017]4409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13年1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32,177,645.25元(实际使用642,210,700.00元,-10,033,054.75元为利息收入),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42,210,7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使用200,000,000.0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632,177,645.25元(实际使用642,210,700.00元,-10,033,054.75元为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0,033,054.75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0,000,0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0,033,054.75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2、2017年7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72,620,958.01元(实际使用1,193,684,552.54元,-21,063,594.53元为利息收入),其中:以前年度使用0.00元,本年度使用800,000,000.0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393,684,552.54元用于建设募投项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72,620,958.01元(实际使用1,193,684,552.54元,-21,063,594.53元为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40,250,341.99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19,186,747.46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1,063,594.53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2006年11月8日召开的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08年1月28日、2008年5月10日对《管理制度》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进一步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歙县支行专项账户131009402920005093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专项账户338702011012010009587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市支行专项账户37927302161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专项账户626261438,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13年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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