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 • 创优 • 创见
搜索
当前位置:主页 > 智能网联 > 行业资讯 >

取消4.5吨及以下货车“双证”写入法规!即日施行!

时间:  2019-03-24 17:26  来源:  卡友地带   作者:   佚名

[汽车总站网 www.chianautoms.com欢迎你]

 

日前,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取消4.5吨及以下货车“双证”写入法规!即日施行! 其中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

 

取消4.5吨及以下货车“双证”写入法规!即日施行!  

许多卡友可能会有疑问,早在2018年12月24日,交通部不就已经发布通知“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的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了吗?

 

实际上,这条规定从2017年交通运输部等14个部门印发《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文件开始,便被反复提及,其文件中2018年底前完成的重点任务便包括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的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取消4.5吨及以下货车“双证”写入法规!即日施行!  

紧接着河北、湖北、山东、云南、陕西、湖南、重庆等多个省市陆续落实该措施,但由于政策全国未统一,许多卡友只要一出省就十分容易出现问题。曾经就出现过河北取消运营证,可当河北货车司机送货经过山东时,却因为没有营运证,被当地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罚款3000元的事情。

 

取消4.5吨及以下货车“双证”写入法规!即日施行!  

因此修改法规,代表着“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车的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不再是一句话,而是具有法律效力,真正能保障卡友们的权益,实现全国统一落实。

 

[汽车总站网 www.chianautoms.com欢迎你]
读者留言
看不清?点击更换

汽车总站网

  • www.chinaautoms.com/由北京茂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2019

    京ICP备18056018号

    合作QQ: 30514088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清河营国际城乐想汇3号楼16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