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项标准对公共汽电车(公交车)多种专用安全设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首次明确,驾驶区应设置防护隔离设施。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乘客侵扰驾驶员行为造成的不安全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尤其是重庆万州“10·28”城市公交车坠江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对此,2018年11月,在交通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交通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提到,交通部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行安全保障工作提出要求,其中提到,要求新购置车辆应具有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鼓励在用车辆改装防护隔离设施。
上述标准通过规范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技术要求、提高物防技术水平,保护驾驶员不受不法乘客直接攻击,不法乘客不能直接接触方向盘。除了加强物防之外,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免受侵扰,需要提升乘客安全意识、加强驾驶员法律法规保障、提升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等综合施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