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网于2019年8月15日发布了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人民政府侯寨乡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车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以下为公告实录:
一、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人民政府侯寨乡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车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9-228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包1预算为82.85万元,包2预算为79.5万元,包3预算为17万元。
四、采购需求
1. 项目概况:根据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现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车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采购内容包括:
包1货物详情包括:洒水车1辆。
包2货物详情包括:街道清洗清扫车1辆。
包3货物详情包括:其他非机动车2辆。
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5.包段划分:共3个包段。
6.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0天内。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9.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10. 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的验收标准及要求。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提供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印章)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扫描件(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
(4)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扫描件(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票据)。
(5)提供供应商自己承诺的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且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提供信用查询的方法:首先投标人自行提供信用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信用查询截图存在看不清、查询内容不全等问题,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可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即时查询信用项,采购人即时查询信用结果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5.投标人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近年(2018年1月1日以来至今)诉讼情况(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网页截图),发生诉讼案件≥3件或有一件拖欠工资案件的或有一件涉黑诉讼的,拒绝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人即时查询结果将作为最终资格审查依据。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8月15日9:00分至2019年8月22日17:30分。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5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方式: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航海路交叉口向北200米郑航宾馆6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9月5日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航海路交叉口向北200米郑航宾馆6楼会议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河南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郑州市二七区
采购人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59668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13层B13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旭 联系电话:0371-61659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