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清水河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水河明阳”)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清水河明阳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清水河明阳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清水河明阳50MW风电供热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将为其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其中人民币16,007万元,欧元1,265万元(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数据,以4月22日欧元兑人民币报7.5373计算,合人民币约9,563万元)。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2019年度日常经营需求及2019年度各子公司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意公司2019年度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1.6亿元。该担保事项经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担保计划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刊登于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19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清水河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2016年3月4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孟亚奇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城关镇永安街联通办公楼西侧2楼202室
清水河明阳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风力,光伏技术和业务的咨询服务;新能源技术的开发运用。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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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类型: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人民币15年、欧元10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16007万元、欧元1265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清水河明阳的担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计划,属于为公司风力发电场项目提供建设资金支持,保障项目能够按时完工,按照公司相关项目收益测算,项目投资收益完全满足担保条件,清水河明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完全由公司经营管理,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056,714.12万元,占公司2018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55.70%,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905,714.12万元,占公司2018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19.1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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