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于2019年4月28日(星期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2018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并答记者问。
科技日报记者:
刚才申局长介绍了2018年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一些进展,请您重点介绍一下过去一年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一些最大的成绩和进步。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
非常感谢你提出的问题。知识产权保护是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和关键,所以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这个问题。2018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进步是多个方面的,其中我认为,在以下几个方面的进步尤为显著。
首先,思想认识上的全面深化。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开幕式上的重要主旨演讲,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作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在会议上总书记提出了“两个最”的重要论述,这使我们对知识产权保护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也为我们做好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去年非常显著的一个进步,就是在思想认识上的全面深化。
第二,知识产权保护的职责,去年做了优化调整。通过机构改革,实现了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集中统一管理。机构改革之后,明确了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由市场监管总局综合执法队伍来承担,实现了综合执法。同时,也明确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设,同时要具体指导专利、商标执法工作,还要制定专利、商标的侵权判断标准,这将有力地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
第三,建立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这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在专利法修正草案中明确写入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恶意侵权行为可以处以最高五倍的惩罚性赔偿。在刚刚通过的商标法修改中,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最高赔偿额提高到了五倍,这样的赔偿数额在国际上也是比较高的。
第四,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去年也有尤为明显的进步。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首届进博会上明确提出,要提高知识产权的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国务院也做了相应部署,明确了未来五年要将商标审查周期由过去8个月压减到4个月之内,达到经合组织国家最快的水平,将发明专利的审查周期平均压减1/3,其中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一半,也要达到目前国际上最快水平。这将有利于加强知识产权的源头保护。
第五,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37个部门建立了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让严重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这被称为知识产权历史上最为严厉的惩戒举措,极大地震慑了侵权行为。我想,所有这些都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根本性变革,也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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