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山西省太原市将执行电动车新国标,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不准上路,快递小哥骑行的电动三轮车将如何规定?日前,山西省太原市邮政管理局和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太原市邮政快递专用三轮车只能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并严格按照“八统一”、“七不准”的标准管理,同时建立惩戒退出机制,从而推动快递三轮车规范管理,安全通行。
“八统一”与“七不准”
今年以来,两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太原市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管理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要按照“八统一”“七不准”原则对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实施全面规范管理。“八统一”:统一车型、统一外观标识、统一编号、统一投保、统一证照管理、统一归口管理、统一定位系统、统一集中安全培训。
“七不准”:不准使用超规配送车、不准载人载客、不准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不准闯红灯、不准逆向行驶、不准用于邮件快件配送以外用途、不准对车辆进行转租买卖非法加装。
就车辆属性而言,快递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但这种电动车在车辆结构、安全技术性能等方面,都不符合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标准,如果允许它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同时影响其他机动车的通行效率。因此,太原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只允许合规的快递电动三轮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如今,在“八统一”“七不准”原则的约束下,从业车辆将进一步实现文明安全运营,有助于优化太原市道路交通环境。
建立惩戒退出机制,强化违法综合管理
《实施意见》对符合要求的邮政快递从业三轮车,设置3年的通行缓冲期。通行缓冲期内,准许统一规范的快递三轮车在太原市内行驶。缓冲期内,对存量非标准的快递三轮车实行逐年淘汰制,每年不低于20%,3年内淘汰完毕。那么,如果快递三轮车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又将如何处理呢?
《实施意见》明确,在通行缓冲期内,人员管理方面,快递三轮车驾驶员初次交通违法被查处的,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参加交通秩序公益活动;第二次被查处的,督促企业强制当事人停职学习。
车辆管理方面,对快递三轮车实行退出机制,对交通违法、事故较多以及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通过联合约谈、媒体曝光和取消通行资质等措施严格管控,并纳入不良企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安装定位系统,打通快递三轮车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目前,太原市有47家品牌快递企业,平均每日投递的邮件、快件数量达到100万余件,其中,90%以上的邮件、快件均使用电动三轮车投递。可以说,电动三轮车是实施寄递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必要保障,是提升末端服务质量的重要工具。
为了让快递电动三轮车更好地发挥职能,接下来,太原市邮政管理局将为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统一发放具备二维码识别功能的牌证,安装车辆定位系统,通过监控平台实现对车辆运行状况的动态监控和远程监管,提升车辆管理的科技化、规范化水平。该系统搭建和调试工作已基本就绪,牌证即将制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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