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记者 张洋银 杨洁规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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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芦淞市场经营服装的袁女士向本报反映,她通过辉煌物流公司托运的货物付之一炬,同车发送的还有400多户商户,共695个包裹,估算价格近两千万。事情过去大半个月,赔偿问题却一直没有着落。
“门面刚开张,进了几万元的货,一把火全烧了,为赔偿的事折腾了大半个月,心好累。”株洲芦淞市场经营服装的袁女士向本报反映,她通过辉煌物流公司托运的货物付之一炬,同车发送的还有400多户商户,共695个包裹,估算价格近两千万。事情过去大半个月,赔偿问题却一直没有着落。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投诉:千余万货物被毁,物流只赔200万
今年3月31日,在株洲芦淞市场群做服装生意的夏先生,在广州进了19万多元的货,厂家分成6个包裹,通过辉煌物流将货送到株洲。
“4月2日早上,背包的‘工仔’说,他们的货车在路上起火了。”夏先生前往物流公司核实,得知送货的货车在运送途中意外失火,导致车上的货物全部被烧毁。
经营户们告诉记者,失火的货车运送了695个包裹,涉及市场群400多位商户,货物价值总量估计高达一千多万元。
事发之后,经营户们多次找到物流公司讨要说法,却被告知只愿赔偿200万元,且以现金加运费抵扣的方式进行赔付。
夏先生说,按照这一赔偿方案,相当于一个包裹赔偿3000元,而一个包裹的货物价值多数在一万元以上,“这样的赔付方式,大家实在是难以接受。”
4月18日,上百名受损商户相约商讨赔偿事宜。市场管理局易姓负责人介绍,已多次召开商户和辉煌物流公司负责人协商,均未达成共识。部分商户表示将诉诸法律维权。
18日下午,近两百名商户集中商讨赔偿事宜。杨洁规 摄
回应:未买保险,赔偿方案尚在商定
4月18日下午,记者来到辉煌物流公司株洲办事处。一位齐姓工作人员证实称,3月31日公司物流车确实因轮胎起火导致商户货物被烧,目前正登记、摸底核实商户损失情况。他坦言由于公司并未购买保险,目前赔偿方案尚在与高层核定中。
商户提供的物流公司托运票据。
记者拿出商户提供的货运单,保险费一栏清晰填有8元的字样,既然收了费为何称未购买保险?“这个其实是给搬运工的劳务费,就填在这一栏了,物流行业属于高危行业,保险不好买。”齐先生解释称。
对此记者咨询了多家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对方均表示物流行业投保并非鲜见,“物流行业在交通运输中确实属于高危投保项目,尤其是之前出过类似安全事故的公司会受到重点考察。”
记者在货物托运凭单上看到,受托货物分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输二类,运输中不含保险费,保险费为货物实际价值的0.5%,保价货物的丢失按实际货损赔偿,最高不超过声明价格,不保价运输的货物按受托运费的十倍赔偿。齐先生表示,客户在托运时,公司会建议保价,但很少有客户会选择保价。
托运不保价,货物出问题后,就只能按照物流公司规定赔偿?
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春光律师认为,就合同角度而言,物流公司的特别约定是格式条款,免除己方主要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按照《合同法》等规定,安全运输是合同义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车祸并不属于不可抗力,因此物流公司以不保价为由,拒绝托运人全额赔偿的主张,是无效的。
李律师称,托运方在发生货物损失时,不管有无保价,都有权主张物流公司赔偿损失。但同时,托运方有义务证明其损失额度。
记者 张洋银 杨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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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托运人可主张全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