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网于2019年7月24日发布了甘肃灵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新建项目环卫车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以下为公告实录:
平凉兴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灵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灵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新建项目环卫车辆采购,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20190723-001653
二、招标内容:(共二包)
第一包:清洗吸污车1辆、装载机1辆。
第二包:压缩式垃圾车2辆、压缩式对接垃圾车2辆、餐厨垃圾车1辆、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辆。
三、评标办法及预算金额: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2.本项目总预算为314.60万元。其中:第一包81.00万元,第二包233.60 万元。本项目各包预算金额即为该包最高限价,各包投标人报价高于对应包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需求:
1.合同签订日起10日内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供货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安装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供方负担。
2.保修期期限1年。在保修期内,如果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当免费维修,每次维修时间超过5天,应为需方提供备用车或给予合理费用补偿。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为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还需要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借用和挂靠资格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5日00时00分00秒至2019年7月31日23时59分59秒(节假日除外),登陆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首次参加投标者,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具体登录方式详见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关于增加电子交易系统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15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3.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中段甘肃银行平凉分行办公楼(绿地广场甘肃银行大厦一楼营业厅)
1.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所投标项目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每个标段(包)对应的投标“登记号”为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发送至投标人手机短信中的8位数字的投标“登记号”。
3.投标人投两个标段(包)的,应按每个标段(包)逐笔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对应标段(包)的投标“登记号”。
4.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 系人:李彬
联系电话:0933-5939201
地 址:灵台县中台镇南环路15号
招标代理机构:平凉兴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B3区5-2-801室
联系人:王海英 联系电话:0933-8712089
监管部门:灵台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灵台县财政街23号
联系人:仇旭辉
联系电话:0933-3603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