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094-2016)的通知》(交办运〔2017〕31号)等有关规定和交通运输部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统一部署,现对通过技术审查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1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研究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10-62079577,传真:010-82011829,电子邮箱: atestsc@rioh.cn。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