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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建设6座加氢站、投放200辆氢车,乌兰察布发布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  2021-05-18 17:07   来源: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作者:  Sum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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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8日,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通知。实施意见从加强制氢技术攻关、培育氢能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推动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等方面提出了发展氢能产业的具体任务。

到2025年建设6座加氢站、投放200辆氢车,乌兰察布发布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要攻克具有宽功率波动适应性的兆瓦级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低成本、规模化应用技术,推动高效率、低能耗新型电解水制氢技术研发以及氢瓶、空压机等储运关键技术研发。

强化顶层设计,合理规划布局,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建设6座加氢站,力争建成13座加氢站。

重点推动燃料电池车示范应用,由点到面逐步实现燃料电池汽车广泛应用。到2025年,投放燃料电池汽车200辆,其中燃料电池货车20辆、燃料电池公交车70辆,燃料电池物流车40辆,燃料电池环卫车60辆,燃料电池通勤客车10辆。

实施意见原文如下:

关于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氢能具有来源广泛、能量密度大、环保效益好、经济效益高、用途多样等特点,氢能的使用满足我国“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要求。作为一种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二次能源,氢能可通过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及工业领域等多种途径获取,同时也可广泛应用于交通、工业、建筑、电力等领域,是未来构建以清洁能源为主的多元能源供给体系的重要载体。按照财政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氢能源及燃料电池产业的发展趋势,扎实推进乌兰察布市氢能产业发展,结合乌兰察布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乌兰察布作为内蒙古紧邻京津冀经济圈的城市,近年来现代能源经济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是内蒙古为数不多的拥有制氢产业的城市。借助乌大张、呼包鄂乌合作平台和国家大力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政策东风,以特色发展、全链布局为导向,以重大项目落地实现产业化为主线,以完善配套服务和政策措施为保障,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和引进,加快氢能产业发展具有基础条件和现实意义。积极推动示范推广与市场驱动相结合,试点开展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物流车、环卫车、重卡等示范运营,联动优化氢能基础设施布局,为氢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奠定扎实基础。充分发挥市场对产业发展的驱动作用,引导市场资源合理配置,提升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地理位置优势,培育并带动制氢、储氢、运氢、加注以及相关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打造氢能产业生态圈。

二、发展目标

(一)科技攻关方面。全力推动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应用示范与性能研究,攻克MW级风电PEM电解水制氢技术,突破高效率、低能耗新型电解水制氢技术。

(二)氢能产业体系方面。鼓励和引导氢能企业加大氢能产品及核心零部件、制造设备的创新力度,实现氢燃料电池、电堆等核心零部件的国产化。

(三)可再生能源制氢方面。依托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发展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开展风光氢储多能互补,建立京津冀地区的绿氢供给基地,为京津冀地区提供清洁、绿色的电能、氢能,保障首都经济圈发展对能源的需求。

(四)基础设施网络方面。到2025年,建设6座加氢站,力争建成13座加氢站,按照确保安全、统一规划、有序建设、规范经营的原则,超前规划布局加氢基础设施。

(五)示范应用方面。到2025年,投放燃料电池公交车、物流车、环卫车、通勤客车200辆以上,同时,氢能在电力、热力、工业生产等领域的推广应用逐步扩大。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制氢技术攻关

与科研院所、相关示范企业联合推进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示范项目,以氢能长期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开展兆瓦级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示范,攻克具有宽功率波动适应性的兆瓦级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低成本、规模化应用技术。推动高效率、低能耗新型电解水制氢技术研发,降低可再生能源制氢成本。同时,进一步推动氢瓶、空压机等储运关键技术研发。(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二)培育氢能产业体系

重点引进国内氢能装备优秀企业,培育燃料电池膜电极、电堆、燃料电池系统以及空压机、引射器、70MPa氢瓶等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应用体系。(市工信局、市发改委(能源局))

(三)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

结合乌兰察布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工程建设。推进现有的氢能产业化应用生产基地项目,发展电解水制氢、储运、加氢一体化产业,形成清洁化、低成本氢能制备产业优势。(市发改委(能源局)、市工信局)

(四)推动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顶层设计,合理规划布局,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专业化投资、建设、运营。支持利用城市现有场地和设施,开展油、气、氢、电综合供给服务。到2025年,建设6座加氢站,力争建成13座加氢站。(市发改委(能源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集宁区政府、察右前旗政府)

(五)加快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

重点推动燃料电池车示范应用,由点到面逐步实现燃料电池汽车广泛应用。到2025年,投放燃料电池汽车200辆,其中燃料电池货车20辆、燃料电池公交车70辆,燃料电池物流车40辆,燃料电池环卫车60辆,燃料电池通勤客车10辆。(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集宁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由市政府牵头,发改委(能源局)、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局、交通局、科技局、公安局、电业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氢能产业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研究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政策扶持

积极发挥市直各部门的作用,为氢能产业链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大对相关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相关产业的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氢能产业发展规划,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制氢站审批和管理办法,加氢站审批和管理办法,燃料电池汽车交通运输管理办法,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实施细则,制氢企业、加氢站及燃料电池汽车数据采集办理办法,制氢、加氢及燃料电池汽车应急处理方案等配套支持政策。

(三)引进人才

鼓励支持企业引进氢能产业人才,吸引高层次的海内外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领域高新技术专业人才队伍。支持高等院校与企业、科研院所加强合作,联合培养一批掌握前沿技术的科技人才,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引进和培养体系。

(四)招商引资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先进企业和技术,加大与相关氢能企业的合作力度,推动氢能产业集聚发展。围绕产业薄弱环节,提升在可再生能源制氢、高效储运、氢燃料电池电堆和发动机等方面的技术实力和装备水平。围绕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标准制定、核心部件制造、控制软件开发等关键环节,着力吸引一批高质量企业,给予优惠电价、项目用地保障、财政奖励、优化行政审批等具体支持措施,打造涵盖氢能装备、氢燃料电池和整车生产全链条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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