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长城汽车(601633.SH)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与宝马(荷兰)控股公司合资(光束汽车生产基地项目)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续将根据批准证书等资料办理合资公司工商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需经过商务部门审批,批准后商务部门发给批准证书。其中,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的,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
长城方面今日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新的合资公司将按计划推进,双方的合作不仅在生产层面,还包括在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上进行纯电动汽车的联合研发,预计未来的MINI纯电动汽车以及长城汽车旗下新产品均将在此投入生产。
去年7月份,宝马和长城正式签署了在中国生产MINI品牌电动汽车的协议,成立合资公司光束汽车,双方各持股50%,注册资金17亿人民币,投资总额达51亿元人民币。这是宝马在全球范围内首个纯电动车合资项目,规划产能为每年16万辆。
就在今年11月份,光束汽车生产基地项目已获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项目总投资约51亿元,建设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拟开工时间为2020年,拟建成时间为2022年。
11月29日,光束汽车项目在江苏省张家港市正式启动,建设时间为两年。光束汽车项目的产品将面向全球市场销售,共同研发和生产是本项目的重点。按照规划,光束汽车的产品将按品牌分别进入宝马集团和长城汽车各自的销售和服务网络;双方将继续与现有销售和服务网络合作伙伴保持合作关系。
“新合资公司不会带有宝马或者长城的色彩,会更加独立。”长城汽车高级副总裁、光束汽车董事长赵国庆在项目启动仪式上告诉记者,双方已经做出了相关的产品排期和规划,未来将在合适的时间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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