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简称《公告》),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公告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涉及到新能源客车享受免征车船税的新产品技术标准,《公告》中列出了以下5条:
1、纯电动客车(不含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续驶里程不低于200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
2、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18whkm .kg。
3、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低于135wh/kg,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倍率高于3C。
4、汽柴油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客车节油率水平高于40%,非汽柴油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不作要求。
5、燃料电池客车:
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低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50%;
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不小于50KW;
燃料电池启动温度不高于零下30度;
燃料电池堆功率密度不低于2.5KW/L,系统额定功率密度不低于300W/kg;
纯氢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公里。
从本次《公告》发布的对新能源客车享受免征车船税的上述5条新产品技术标准来看,与之前一直在执行的2018年【2018】财税74号文发布的技术标准比较有4条均有明显的调整。具体改动内容如下:
一是第2条中的“单位载质量(Ekg)不高于0.18whkm .kg”,2018年财税【2018】74号文中的表述是:单位载质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24whkm .kg。本次《公告》对新能源客车的单位载质量(Ekg)比之前降低了0.06 whkm .kg,对今后新能源客车的能耗要求更加严格。
二是第3条中的“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要高于135wh/kg”, 2018年财税【2018】74号文中的表述是: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要高于95wh/kg。本次《公告》对新能源客车中非快充类电动客车的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要求提高了40 wh/kg,提升幅度超4成(42.1%),提升幅度较大。
三是第4条中的“汽柴油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客车节油率水平高于40%,非汽柴油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不作要求”,在2018年财税【2018】74号文中的表述是: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节油率大于40%。本次《公告》将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种类进行了细分,细分为“汽柴油混合动力”和“非汽柴油混合动力(如甲醇混合动力)”,且明确指出:对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的节油率不作要求。
四是第五条中对燃料电池客车的表述变化较多:
本《公告》中“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低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50%”, 在2018年财税【2018】74号文中的表述是: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低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的30%。本《公告》中对燃料电池功率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之比提高了20个百分点。
本《公告》中“燃料电池启动温度不高于零下30度“,在2018年财税【2018】74号文中此项没有涉及,可见今后对燃料电池低温启动能力有明确的考核标准。
本《公告》中“燃料电池堆功率密度不低于2.5KW/L,系统额定功率密度不低于300W/kg”,在2018年财税【2018】74号文中此项没有涉及燃料电池堆及相关内容,说明今后对燃料电池堆及其系统功率密度均有了明确的考核指标。
本《公告》中“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不小于50KW”, 在2018年财税【2018】74号文中的表述是:燃料电池额定功率不小于30KW,本《公告》中对燃料电池的额定功率比之前高了20KW。
其他条款没有变化。
综上所述,本批次《公告》中,用于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客车产品新技术标准相对今年7与1日前一直执行的2018年财税【2018】74号文发布的标准,主要改动方面有:
单位再质量能量消耗量(Ekg)、动力电池能量密度及燃料电池的额定功率与驱动电机功率之比值、燃料电池额定功率指标、燃料电池低温启动性能和燃料电池堆功率及其系统密度。
下面汽车总站网简析一下,为何本次公告要对新能源客车产品的上述相关技术标准做相应的变动。
一、关于本《公告》中对新能源客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的变动简析。
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是指客车载重1Kg行驶1公里所消耗的能量。这个指标是用于衡量纯电动客车的技术水平,特别是有效电能的利用效率。
之前在新能源客车补贴政策中,Ekg作为一项评价指标,目的是促使新能源客车在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客车的推广应用。对纯电动客车来说,Ekg不仅是一个技术指标,也是衡量其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的主要标准之一。对插电式混动客车来说,Ekg也同样是一个重要的评价标准,与传统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的限值要求更为严格。
总之,Ekg直接反映了新能源客车(特别是纯电动客车)在载重行驶过程中的能量利用效能。
本《公告》中Ekg的要求比之前低了0.06 whkm .kg,意味着今后对新能源客车的节能效果要求更高。这实际上就要求车企要加大新能源客车产品在轻量化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技术等方面的攻关和创新力度。
只有通过技术创新将新能源客车整车重量减轻了,才有可能更大限度的降低Ekg值,才有可能让新能源客车达到更高的能量利用率,这对今后进一步推动新能源客车产品技术创新和升级利好。
二、关于本《公告》中对新能源客车动力电池能量密度变动的简析。
动力电池能量密度是指单位质量或者单位体积的电池所能释放出的电能,也可以理解为电池储存能量的能力,是衡量新能源客车动力电池性能的一个重要参数,与电池续航里程直接关联。在相同体积或重量下,能量密度越高的电池可存放的电量就越多,电动客车的续航里程就越长。
本次《公告》对新能源客车中非快充类电动客车的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要求提高了40 wh/kg,提升幅度超4成(42.1%),提升幅度较大。
可见,今后国家对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客车动力电池的性能要求大幅度提高,对电池厂家的技术考量指标也大大提高了,有利于行业进一步改进新能源客车动力电池技术,提高其续航里程,对扩大新能源客车推广应用利好。
三、关于本《公告》中对“非汽柴油混动客车不作(节油率)的要求”,是否意味着国家比较支持今后推广“甲醇等混动客车”?
汽车总站网认为有这个可能,毕竟走更加多元化技术路线的新能源客车推广之路,更有利于今后我国新能源客车的进一步推广应用。
四、关于燃料电池系统有关技术指标改动的简析。
本《公告》中指出:燃料电池功率与驱动电机额定功率之比为不低于50%,比之前提高了20个百分点。在过去的架构中,驱动电机功率通常是燃料电池功率的1.5倍。这表明随着技术的进步和优化,燃料电池与驱动电机之间的功率匹配比例发生了变化,以适应更高效能和更高性能的车辆需求。
另外,本《公告》还指出: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要求不小于50KW,比之前提高了20KW,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强整个混合动力系统的长时间连续输出能力,避免在长时间高速或者爬坡情况下储能电池亏电的情况发生。这对今后进一步推动燃料电池客车技术的提升和发展利好。
本《公告》中对燃料电池低温启动性能的启动温度特地作出了明确要求(不低于零下30度)。主要是因为燃料电池在低温下启动性能非常重要。由于低温会导致电化学反应速率减缓、反应活性降低,进而影响燃料电池的输出电流和电压。
此外,低温环境下燃料气体难以有效地与氧气反应,从而影响燃料电池的启动性能。只有保证低温环境中燃料电池启动性能,对于提高燃料电池客车的实际应用性和可靠性比较重要。可见,本《公告》中对燃料电池低温启动性能明确要求温度指标,对今后推动燃料电池客车整体性能的提高和扩大推广应用规模均利好。
本《公告》中对燃料电池堆功率密度有了明确规定:不低于2.5KW/L,对系统额定功率密度也有了明确规定:不低于300W/kg。
燃料电池堆功率密度是指电堆单位体积内可以输出的电能。而电堆功率密度取决于其构造、材料、工艺等多个因素。电堆功率密度越高,电堆的能量输出效率就越高,可以缩小电堆体积,降低电堆成本,对促进整个燃料电池客车推广应用利好。
系统功率密度是指燃料电池能输出最大的功率除以整个燃料电池系统的重量或者体积,这是用来衡量燃料电池的效率,即输出功率与其体积之比,它反应了燃料电池堆在单位体积(或者质量)内能够产生的最大功率。因此,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密度越高,就说明其系统的性能更好。
总之,本《公告》中对燃料电池电堆的功率密度和系统额定功率密度都作了具体的指标要求,分别不低于2.5KW/L和300W/kg,对今后燃料电池系统性能的提高利好,当然对推广今后的燃料电池客车也非常利好。
综上所述,免征新能源客车车船税的新产品技术标准发布,或将引领我国新能源客车新一轮技术小创高潮的到来,也必将推动我国新能源客车新质生产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