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2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枣庄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
方案中涉及到氢能的内容如下: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
1.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氢能突破发展。发挥化工企业工业副产氢资源优势,加强与氢能头部企业沟通对接,通过项目招引或合作开发方式,逐步构建氢能源产业链。
(二)工业领域碳达峰工程
3.推动化工行业碳达峰。合理控制新增原料用煤,适度增加富氢原料比重,推动原料结构轻质化、优质化,加快实现工艺技术升级。坚持高科技、精细化、生态型、循环式的发展方向,推动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深入推进化工园区循环化改造。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工程
2.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推进铁路物流园和港口物流园建设,引导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向铁路和水运转移。积极引导内河集装箱运输发展,推动大宗散货“散改集”,采取补贴措施鼓励开辟内河航线,推进集装箱航线常态化运营。提高公共服务领域锂电池车、氢燃料电池车等新能源交通工具使用比例,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运输工具,扩大民用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旧车船,引导营运车船向低碳化方向发展。到2030年,营运车辆、船舶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分别降低10%、5%左右。
3.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使用。推进国Ⅵ排放标准营运车辆更新,逐步提高公交、出租和城市配送新能源车辆比例。到2025年,完成淘汰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省定分解任务,国Ⅵ排放标准重型货车占比达到20%以上。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除应急救援车辆外)新能源占比达到100%,新增和更新出租车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占比不低于80%。推进港口、铁路货场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作业车辆更新,加快老旧装卸设备更新和升级,适时推动装卸设备“油改电”。挖掘氢能商用车辆应用潜力,积极对接潍柴、中通、重汽等技术成熟的龙头企业,加快开展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物流车试点
4.加快基础交通设施建设。推动居民小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公用充电桩。在大型城市综合体、商场、交通枢纽等建设“光储充”一体化停车场,构建新能源、储能、智能充电互相协调支撑的绿色充电模式。到2025年,中心城区基本建成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公共充换电网络,中心城区具备条件的公共车位实现充电桩全覆盖。到2030年,基本建成互联互通、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服务区充电设施实现100%覆盖。强化普通公路服务区、驿站、公路沿线照明设施光伏能源等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推进LNG加气站、充(换)电站、加氢站等清洁能源设施建设,支持建设“油气电氢”联合加注站试点。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
3.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实行“揭榜挂帅”机制,加大绿色低碳科技研发力度,重点突破绿色低碳领域“卡脖子”和共性关键技术。积极参与省级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控制、大容量风电、高效光伏、大容量电化学储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CCUS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强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等交流合作,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开展技术示范应用,推进氢能在工业、交通、城镇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建设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一体化项目。
4.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引育。积极对接国家、省碳达峰碳中和专业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完善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培养体系。建立顶尖人才“直通车”机制,着力引进低碳技术相关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培育一批优秀的青年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聚焦关键共性技术和“卡脖子”技术,精准培育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形成以高层次人才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态势。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开设节能、储能、氢能、碳减排、碳市场等相关专业,建立多学科交叉、多专业教学的绿色低碳人才培养模式。
(十)绿色低碳开放工程
2.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在国家确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框架下,积极开展清洁能源、生态保护、气候变化、森林资源保护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开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CCUS等绿色低碳领域科研联合攻关和技术交流。充分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绿色能源、绿色金融、绿色技术、绿色装备、绿色服务、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