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7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2023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目标到2023年底,电力总装机达到2亿千瓦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能源重大项目投资1,100亿元以上。在氢能领域,通知提出创新打造风光氢储一体化发展模式;聚焦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氢能等重点领域;持续优化加氢站规划布局,重点推动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建设,目标到到2023年底,全省加氢站数量达到35座。
通知提出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守紧守牢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底线、不断塑造能源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着力推动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及凝聚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合力等六大重点任务。山东省将以“五大清洁能源基地”为主战场,以煤电转型升级为重点,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步伐,积极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全年新投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以上,在建大型高效煤电机组规模1000万千瓦以上。其中,为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通知提出以下8大举措:
1、加快海上风电基地建设,推进省管海域海上风电项目能核尽核、能开尽开、能并尽并,扎实开展国管海域场址前期工作,适时启动试点项目建设,推动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
2、积极安全有序推进胶东半岛核电基地建设,建成海阳核电900兆瓦远距离跨区域供热工程。到2023年底,在运在建核电装机达到820万千瓦。
3、深入推进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发展,围绕打造国家黄河下游绿色能源廊道,统筹推进基地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到2023年底,基地在运在建新能源装机达到700万千瓦。
4、全面启动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创新采煤塌陷地产业治理新模式,加快打造生态修复、产业融合的“光伏+”基地。到2023年底,基地在运在建光伏发电装机达到300万千瓦以上。
5、探索海上光伏基地开发,推进海上光伏基础性、前瞻性关键技术创新,在全国率先探索海上光伏规模化开发。积极探索“海上光伏+”综合利用,推动海上光伏、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融合发展。
6、统筹推进其他新能源发展,坚持储能优先。全年新增市场化并网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500万千瓦以上。
7、着力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实施新型储能“百万千瓦”行动计划。到2023年底,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在运在建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达到800万千瓦。
8、系统推进煤电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大型高效清洁煤电机组规划建设,有序推动小煤电机组关停退出,统筹推进煤电机组“三改联动”。
在氢能领域,在不断塑造能源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动发展模式创新方面,通知提出创新打造风光氢储一体化发展模式,依托鲁北、胶东半岛清洁能源基地和港口、高速沿线等分布式风光资源,探索推动烟台海阳氢醇一体化、青岛港氢动力港口等试点项目。在加快能源科技创新方面,通知提出,聚焦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氢能等重点领域,推动50项左右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示范应用。在积极服务群众绿色出行方面,通知提出,持续优化加氢站规划布局,重点推动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建设。到2023年底,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25万台以上,加氢站数量达到35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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