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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4日,工信部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808号(工交邮电类307号)提案答复的函中表示,工信部将进一步完善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标准体系,推进重点和急需标准的制定实施,推动相关部门完善法律法规,优化产业发展政策环境,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工信部还表示,将继续推进车联网在典型地区、典型场景大规模试验和商用部署,创新探索运营模式与商业模式,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与发展模式,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
全文如下: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808号(工交邮电类307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自动驾驶商用和智能交通普及,让老百姓出行更绿色便捷,实现碳达峰目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汽车产业与信息通信、能源、交通等领域加快融合,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成为发展潮流和趋势,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汽车生产使用方式正在发生颠覆性变革,产品形态由单纯交通工具向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移动储能单元和数据中心扩展,应用场景丰富,市场潜力巨大。我部赞同您提出的建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部门协同、完善政策环境,加快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一、关于加快自动驾驶汽车相关标准建设,研究制定自动驾驶汽车相关产品安全审核和管理办法
我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立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一是建立完善标准体系。会同国家标准委于2017年底发布《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明确分阶段建立适应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的任务目标。截至目前,已先后开展50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其中6项已正式发布、12项正在履行报批程序、30多项正在制定,并启动了20多项标准预研项目。同时,积极履行WP.29自动驾驶与网联车辆工作组副主席、ISO自动驾驶测试场景工作组召集人等职责,加强国际标准法规的制定与协调,已联合欧美日等提出自动驾驶法规框架,支持联合国发布自动车道保持系统(ALKS)、信息安全、软件升级等技术法规。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信息通信、电子产品与服务、智能交通、车辆智能管理等多个部分,建立C-V2X标准协同工作机制,协同推动通信协议、基础设施、交通管理等多个领域标准化工作,有力支撑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二是推动修订法律法规。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条例》列入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结合自动驾驶技术、道路测试、产业化和基础设施等发展情况,开展研究论证工作,为规范智能网联汽车生产提供法律依据;研究编制《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针对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车联网平台等重点环节,提出车联网卡实名制、软件代码备案、数据本地化存储及数据跨境传输报备、网络安全等方面安全要求。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完善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标准体系,推进重点和急需标准的制定实施,推动相关部门完善法律法规,优化产业发展政策环境,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
二、关于建立由各级政府、产业界和学术界共同参与的自动驾驶规模化商用推进机制
在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我部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速产业化发展进程。一是强化战略谋划和协同机制。牵头编制并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明确智能化和网联化并行发展的战略方向,提出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特定场景规模应用的中远期愿景目标。成立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车联网产业发展专委会,搭建跨部门跨行业沟通协调平台,积极推进道路交通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加快推动通信和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组建智能网联汽车推进组(ICV-2035),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各方资源力量,推动解决重点突出问题,加速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进程。二是开展道路测试和试点示范。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全国26个省(市)出台管理细则,开放3200多公里测试道路;长沙、上海、北京等地开展自动驾驶出租车(Robotaxi)、无人集卡载人载物示范应用。北京、河北等地加大工作力度,支持测试示范企业采取多种收费方式,探索可行商业模式,为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运营奠定基础。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推进车联网在典型地区、典型场景大规模试验和商用部署,创新探索运营模式与商业模式,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与发展模式,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
三、关于加速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进程,广泛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技术,构建低碳、高效、便捷的交通系统
智能化道路、网联通信等基础设施对智能网联汽车尤其是网联化技术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我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加强规划引导。《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提出“推进交通标志标识等道路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加强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通信设施、智能路侧设备、车载终端之间的智能互联,推进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改造相关标准制定和管理平台建设”。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在全国建设16家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区,大力支持建设部署路侧设备、通信基站等基础设施,搭建良好的测试和示范应用环境;选择国内重点高速公路开展车联网部署,支持京沪高速公路车联网改造等重点项目实施,推动G2京沪高速的C-V2X基础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支持江苏无锡、天津西青、湖南长沙、重庆两江新区创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提供跨行业融合创新的良好环境,加快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我部于2021年启动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推动智能化基础设施、新型网络设施、“车城网”平台建设、标准制度完善等,目前已确定北京、上海等6个城市为第一批试点城市。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坚持“单车智能+网联赋能”发展战略,加大网联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道路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营造良好的网联化发展环境。
四、关于以资金补贴的方式鼓励企业加大自动驾驶汽车及关键软硬零部件研发创新,促进自动驾驶汽车普及
我部高度重视智能网联汽车共性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发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搭建协同攻关平台。批准建设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按照“公司+联盟”模式,汇聚整车、关键电子部件等上下游企业,搭建跨行业跨领域的协同创新平台。二是加强技术创新。积极利用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等渠道,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整车、新一代自动驾驶平台等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通过整机带动、应用牵引促进共性技术研发创新,加速产业化发展进程。
下一步,我部将深入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继续发挥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积极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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