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语:
近年来,靠着传统文化优势时时“出圈”的大河南,在发展氢能方面更是不遗余力。
在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河南省储能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就特别把“探索新能源制氢应用”作为“扎实推进新型储能设施建设”的举措之一,要求各类市场主体灵活采用多种投融资方式。
“在新能源富集区域,鼓励新能源企业率先培育风光发电制氢储能一体化发展模式,探索开展电制氢在新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等场景技术应用。”
2021年6月15日,河南省发改委及河南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河南省储能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储能是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是提高风、光等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推动主体能源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更替的关键技术。
文件指出,鼓励新能源项目配套建设储能。对储能配置比例不低于10%、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的新能源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风光资源开发权,由电网企业优先并网、优先保障消纳。
文件强调,在新能源富集区域,鼓励新能源企业率先培育风光发电制氢储能一体化发展模式,探索开展电制氢在新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等场景技术应用。
此外,文件还指出要创新储能合作共享模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与储能产业领军企业合作,建设共享储能电站。新能源企业可以租用或购买服务等形式配用储能,租赁容量视同其配建储能容量,发挥储能“一站多用"的共享作用。
以下为指导意见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