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5日,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向各省市发改委及能源局印发《关于报送“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工作方案的通知》,就推动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给出指导意见。
通知要求,为落实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应开展对大电网调节支撑需求的效果分析,电力多能互补发展应开展对送受端系统调峰压力和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的效果分析。每年不低于2亿千瓦时新能源电量消纳能力且新能源电量消纳占比不低于整体电量50%的源网荷储项目,以及每年不低于20亿千瓦时新能源电量消纳能力的多能互补项目列为发展重点。
另外,要稳妥实施“风光火(储)一体化”,鼓励“风光水(储)”“风光储”一体化。优先依托存量煤电项目推动风光火(储)一体化发展,扩大新能源电力打捆规模。允许利用近区已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煤电项目推动增量风光火(储)一体化发展,从严控制新增煤电需求。
通知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积极开展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及实施方案的分类组织论证、预期效果分析等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并于2021年5月30日前报送至能源局电力司。
具体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