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大各地纯电动物流车的市场推广力度,2019年5月7日,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为便利货运车辆通行,优化车辆通行管控,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除特殊区域外,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原则上不得限行。
截止到2018年年底,我国已有上海、深圳、天津、西安、合肥、太原等17个城市对新能源物流车开放了路权。其中深圳在路权开放及纯电动物流车推广方面,取得较大成功,堪称典范,值得各地借鉴。根据最新数据统计,截止到目前深圳累计推广纯电动物流车大约50000多辆,在全国可谓独占鳌头。汽车总站经过具体研析深圳成功推广纯电动物流车的模式以及对其他城市的启示。
一、 对深圳路权及其他政策研析
深圳市对纯电动物流车的路权开放政策是比较优惠的,具体政策是:
1、对纯电动物流车经营者采取自愿安装RFID、接入GPS数据等方式接受电子备案的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辆进行分级管理,并可享受优惠通行政策(未安装RFID和接入GPS数据暂不享受优惠通行政策):
(一)一级管理。
已完成电子备案,接受监管的新能源纯电动轻、微型货车,除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21时禁止通行深南大道(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外,在全市其他道路均畅通无阻;不需要办理通行证;
(二)二级管理。
已完成电子备案,接受监管的车身长度不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限制通行的时间和路段与普通轻、微型货车限行范围相同。
(三)三级管理。
已完成电子备案,接受监管的车身长度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限制通行的时间和路段与普通重、中型货车限行范围相同。
2、路边停车位停车首小时免费。
3、不需要办理通行证,但需办理营运许可证,办理规定与燃油车一样。
4、自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启动了“2018深圳蓝”行动,规定新增营运类轻型货车全部为纯电动车。并且对轻型柴油货车采取禁行+淘汰模式,根据统计,2018年12月31日前,全市淘汰了2万辆营运类轻型柴油车,并推动1万多辆非营运类轻型柴油车置换为电动车。
二、对深圳纯电动物流车的运营模式研析
目前深圳市场上的新能源物流车以租赁运营企业购置,然后对外租赁的模式为主。据了解深圳市的租赁运营企业数量已经超过60家,拥有车辆数量排名前三的分别是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深圳万星创智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和地上铁。
目前深圳市的新能源物流车租赁运营模式呈现多样化,出现了包括长期租赁、分时租赁、支线运力、同城运力、共享运力多种方式。但是从目前调研的结果来看,新能源物流车的各类运营模式大部分还处于微利状态。
三、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模研析
根据统计,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前,深圳市完成1.34万套物流充电桩建设,其中宝安区、龙岗区1900套,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均1300套,盐田区、大鹏新区900套。全市目前供拥有出租充电桩近50000座。
从车和桩的分布区域来看,面向社会的充电站和充电桩多集中建设在南山、福田等市区,而全市物流配送园区多集中在坪山、龙岗、松岗、平湖、观澜地区。基本能满足纯电动物流车日常运营中的充电补电需求。
由于深圳市非常早就颁布了严禁传统物流车入城的政策,而对于纯电动物流车出台了各种政策优惠,加之车辆销售价格适当,这样便倒逼物流企业采用纯电动物流车。在政策倒逼下,纯电动物流车在深圳发展十分迅速,此外,也给运营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利润空间,因此促进了纯电动物流车深圳新能源物流车短期内便达到了数万车级别规模。
四、深圳成功推广纯电动物流车的模式给其他地区的启示:
综上所述,深圳模式的成功是政策协同、业务协同、车桩协同和车路协同等多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具体启示是:
启示一:路权开放是各地方推广纯电动物流车的第一要素,对纯电动物流车市场积极作用巨大
路权开放是各地方推广纯电动物流车的第一要素,各地方政府要尽力客服交通管理中的困难,积极开放纯电动物流车路权,对促进纯电动物流车市场发展意义较大:
1、有助于实施国家战略,增进纯电动物流车产业发展;
2、有助于环境保护,减少一下燃油车的安全隐患;
3、有助于增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激励市场主体活力;
4、有助于推广智慧城市、智慧物流;
5、有助于提高速递服务能力与消费客户体验。
启示二:对目前各地已有的纯电动物流车运营模式可以尝试多元化方式进行运营。包括长期租赁、分时租赁、支线运力、同城运力、共享运力多种方式,哪种运营模式能受市场欢迎、能让运营公司盈利,实现双赢,就大力推广哪种模式,让物流车运营公司做到有钱赚,市场也能接受,只有这样才可以让纯电动物流车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启示三:充电基础设施必须跟上。让纯电动物流车在日常运营过程中随时能充上电,没有后顾之忧,不能让充电设施的发展缓慢成为制约纯电动物流车推广的“绊脚石”。
五、对各地实施纯电动物流车路权开放的策略建议:
1、很多城市目前尚未对纯电动物流车路权实施开放的,由于涉及到一系列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问题,可以实行逐步开放,或者分期开放,列出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2、地方政府可以出台政策,将本市内的一些短途物流运输任务,规定由纯电动物流车来承担,为逐步实现纯电动物流车路权开放做铺垫。
3、可以试行给本地区的纯电动物流车先核发“通行证”,也就是说对本地区的纯电动物流车实施路权开放,摸索管理经验,待到积累一定管理经验后,再慢慢对外地纯电动物流车进行路权开放。
4、地方政府可以先设立一些对纯电动物流车进行分级管理的门槛,比如可以规定,对设计总质量不高于2.5吨以下(重庆就是这样做的,效果不错,值得其他城市借鉴推广)的纯电动物流车可以不限制通行,给与路权开放,逐步放开。
5、地方政府还可以规定纯电动物流车在城区某几条线路上不限行,给与路权开放,然后逐步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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