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6日,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业态、职能交叉领域安全管理职责的通知》。
按照职责法定、业务相近、“谁靠近谁牵头、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的基本原则,《通知》明确了全省范围内氢能产业、醇基液体燃料、浮桥吊桥类设施项目、非A级旅游景区、医养结合机构共5个新业态、职能交叉领域的安全管理职责。
在氢能产业方面,明确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加氢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氢能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行政审批、消防、气象、能源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职责负责。
在醇基液体燃料方面,明确由应急管理、商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生态环境、消防、行政审批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职责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