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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公布可再生氢的定义

时间:  2024-03-19 18:18   来源:  FuelCellChina    作者:  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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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公布可再生氢的定义
可再生氢能是通过电解过程使用可再生电力将水分解成氢气和氧气获得的,也被称为“非生物来源的可再生燃料”。氢气将在使其他替代方案不可行或更昂贵的领域实现脱碳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可再生氢可替代化石燃料制氢用于交通运输和工业过程,并用于生产新型工业产品,例如绿色肥料和钢材。
当太阳能和风能资源充足时生产的可再生氢能还可以支持欧盟的电力行业,提供长期和大规模的能源储存。
氢能的储存潜力对电网尤其有益处,它可以大量且长期储存可再生能源。这意味着可再生氢可以通过平衡供需(无论发电量过多还是不足),帮助提高能源系统的灵活性,促进整个欧盟的能源效率。
欧盟对可再生氢的定义
欧盟通过多种工具促进可再生氢的使用,其中包括《可再生能源指令》中制定的目标。
为了确保氢气来自可再生能源,并且实现至少 70% 的温室气体减排,欧盟委员会于 2023 年 6 月通过了两项授权法案。
新规将适用于欧盟内部生产商和向欧盟出口可再生氢的国际生产商。
非生物来源的可再生燃料方法论
《非生物来源的可再生燃料方法论授权法案》定义了氢气、氢基燃料或其他能源载体在何种条件下可以被视为非生物来源的可再生燃料 (RFNBO)。
附加性授权法案包含两种标准,以确保氢气是可再生能源:
  • 附加性要求:附加性的概念是为了确保增加的氢气产量与新增的可再生电力发电能力同步进行。为此,相关规定要求氢气生产商与新的和不受支持的可再生电力发电能力签订电力购买协议 (PPA)。
  • 时间和地理相关性标准:这些标准确保氢气在可再生电力可用时何地生产。标准旨在避免因可再生电力用于氢气生产的需求而激励更多的化石电力发电,因为这会对温室气体排放、化石燃料需求以及相关的天然气和电力价格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支持电解槽的早期大规模应用,可再生氢能生产商可以选择与现有设施签订长期可再生电力购买协议(截止到 2028 年 1 月 1 日)。
此外,还可以按月匹配可再生电力生产与其相关的可再生氢生产(截止到 2030 年 1 月)。
该授权法案将在 2028 年 7 月进行审查。
循环碳燃料的最低温室气体减排阈值
《设定循环碳燃料最低温室气体 (GHG) 排放节约阈值的授权法案》提供了一种计算 RFNBO 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的方法。
它考虑了燃料整个生命周期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上游排放、从电网取电相关的排放、加工相关的排放以及将这些燃料运输到最终消费者的相关排放。
自愿计划认证
可再生氢能的生产商可以依靠成熟的第三方认证系统(即自愿计划)来进行认证。
这些都是拥有十多年全球生物燃料、生物质和其他产品认证经验的国际公司。欧盟委员会被授权认可自愿计划和国家计划用于认证可再生氢能。欧盟国家需要接受来自委员会认可的计划提供的证据。
委员会将继续与利益相关者和认证计划保持密切联系,以支持该框架的实际实施,并监测其实施情况。为此,欧盟计划在 2024 年启动一项专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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