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 • 创优 • 创见
搜索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电卡简报(2023年10月6期):换电重卡有标可依

时间:  2023-10-25 12:36   来源:  汽车总站网原创    作者:  总站网电卡编辑组

[汽车总站网 www.chianautoms.com欢迎你]

电卡观察

重卡换电迎大突破,国家层面行业标准正式发布。

标准的发布让换电重卡有了标准可依,为实现规模化发展助力。

不光是标准,各地对换电模式发展的政策也在不断印发。

内容涵盖换电车辆的推广与补贴,换电站的建设等。

在标准与政策的加持下,未来换电模式的发展也将更加快速。
 

重卡换电国家汽车行业标准发布

2023年10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257项国家行业标准文件,关于汽车行业共有29项。其中,《纯电动商用车车载换电系统互换性》共有5项。

江苏省《纯电动重型卡车换电电池包系统技术规范》作为全国首个纯电动重卡换电电池包团队标准,被国家汽车行业标准《纯电动商用车车载换电系统互换性》完全采用,突破了全国换电试点商业化无标准困境,加快换电标准统一。

电卡简报(2023年10月6期):换电重卡有标可依

榆林:推动换电重卡等应用场景的发展

10月16日,陕西榆林市政协发布了《榆林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调研报告(摘要)》。文件指出,重点推进榆神工业区、榆横工业区、 神木 “ 飞地经济” 示范区、靖边能化园区、府谷高新区5个增量配电改革试点建设以新能源为主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零碳低碳园区;积极实施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光伏+”农光互补、牧光互补、农村能源革命;大力推动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户用分布式光伏、新能源整县开发、换电重卡、氢能重卡、虚拟电厂、工业企业新能源自备电厂等应用场景。

电卡简报(2023年10月6期):换电重卡有标可依

枣庄:到2025年,中心城区基本建成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公共充换电网络

10月12日,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枣庄市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加快基础交通设施建设。到2025年,中心城区基本建成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公共充换电网络,中心城区具备条件的公共车位实现充电桩全覆盖。到2030年,基本建成互联互通、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服务区充电设施实现100%覆盖。强化普通公路服务区、驿站、公路沿线照明设施光伏能源等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推进LNG加气站、充(换)电站、加氢站等清洁能源设施建设,支持建设“油气电氢”联合加注站试点。

电卡简报(2023年10月6期):换电重卡有标可依

深圳:重点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充换电、加气、加氢等综合服务能力

10月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指出,规划布局综合能源补给设施,重点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充换电、加气、加氢等综合服务能力。加速打造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融合发展生态圈,发展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商,推广建筑—新能源汽车—电网协同模式。创新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再生利用商业循环模式,培育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骨干企业。

电卡简报(2023年10月6期):换电重卡有标可依

中山:鼓励充换电模式创新,有序推进“光储充换检”综合性充换电站建设

9月28日,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中山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件指出,鼓励充换电模式创新,支持车企在出租车、网约车、物流车等领域,研发生产标准化换电车型,有序推进“光储充换检”综合性充换电站建设,提供一体化换电储能应用解决方案。

电卡简报(2023年10月6期):换电重卡有标可依

天津:设立甲醇汽车、换电重卡、绿色城配货运三个运力平台

9月2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天津市加快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文件指出,探索“甲醇+电”商用车技术路线,支持醇电专用车生产基地建设,设立甲醇汽车、换电重卡、绿色城配货运三个运力平台。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在居民小区、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区域以及物流集散地配建公共充电设施,全面推行个人报装的“充电桩联网通办”政策。充分利用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企业现有加油场站,增加氢气加注、甲醇加注、换电等功能,打造综合供能服务新模式。

电卡简报(2023年10月6期):换电重卡有标可依

上海:对港口、物流、环卫、出租车等特定公共服务领域的换电站给予设备补贴支持

9月26日,上海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文件指出,支持高水平换电站示范建设。对港口、物流、环卫、出租车等特定公共服务领域的换电站给予设备补贴支持。其中,对通用型换电站(能够实现跨品牌、跨车型服务,下同),给予换电设备(专指换电装置充电系统和电池更换系统,不含电池)金额30%的财政资金补贴,千瓦补贴上限600元;对于非通用型换电站,给予换电设备金额15%的财政资金补贴,千瓦补贴上限300元。享受支持的换电站应符合三方面要求。一是建成投运时间在2021年及之后;二是投运半年后设备利用率不低于50%;三是换电站星级评定达二星及以上并通过后评估。换电站建成投运一年后,充电企业可向市级平台提出项目后评估申请,后评估申请原则上应在换电站建成投运后三年内提出,市级平台应在收到申请后1个季度内完成后评估工作。

电卡简报(2023年10月6期):换电重卡有标可依
 

[汽车总站网 www.chianautoms.com欢迎你]

读者留言
看不清?点击更换

汽车总站网

  • www.chinaautoms.com/由北京茂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2019

    京ICP备18056018号

    合作QQ: 30514088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清河营国际城乐想汇3号楼16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