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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1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在汽车领域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检自证试点的公告(以下简称16号令),对行业普遍关注的货车领域委托改装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推出自检自证试点的重大认证模式改革。
今后,改装企业不能单独申请平板、仓栅、厢式、自卸货车四类车的CCC认证,而是将由整车企业作为认证委托人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整车企业在申请四类车CCC认证时,可以采用自有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替代第三方检测报告。
CCC认证模式改革,是否与“大吨小标”治理有关联?
研判此次四类车CCC认证模式改革,此事早就有迹可循。
早在2021年,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就发布了《货车类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上装委托加装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适用于平板(含栏板)、仓栅、厢式、自卸等四类货车产品。
2022年初,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以雷霆之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不符合新规的产品在2022年3月1日起禁止生产,着力解决“大吨小标”顽瘴痼疾。
分析蓝牌轻卡“大吨小标”现象的背后,正是流通环节“多拉才能挣钱”的经济逻辑和缺乏有效监管造成轻卡货运行业的恶性循环,“蓝牌新规”从汽车安全技术要求、生产一致性、改装检验检测、登记管理等方面作出规范。业内人士指出,新规不同于运动式执法,而是从生产端监管和源头上规范。
CCC认证模式改革,是否与改装车管理有关联?
汽车总站网注意到,“大吨小标”的背后,其实也隐藏着“改装车”的影子。
蓝牌新规对轮胎负荷、发动机排量、货厢尺寸、仓栅结构作了明确规定,尤其对新申报公告的轻型货车产品应当增加货厢材质、厚度、重量等参数信息作出要求,这些均是厂商瞄准改装的重点。
通过多方了解,这些改装不仅限于蓝牌轻型货车,重型商用车也是非法改装上装的高发领域,比如平板、仓栅、厢式、自卸货车一般是由二类底盘生产企业后进一步委托其他改装企业按照公告的产品型号、技术参数及出厂检验要求,生产、加装上装,完成完整货车类道路机动车辆产品。
随着“大吨小标”蓝牌政策的推出,如何规范上装改装行业管理,尤其认证制度,行业对取消二类底盘货车取消或简化配置的上装开展认证的呼声很高,进而简化事前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比如,有来自江淮的全国人大代表曾提出《关于汽车产品平板仓栅厢式自卸货车四类上装委改不再纳入强制性认证的建议》议案。
2022年6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此议案回复,表示对于4类货车,由于改装后车辆重量、外廓尺寸、制动距离、侧翻角度等多项安全参数会发生变化,为保障道路交通参与者人身安全 ,目前暂不宜直接放开CCC认证监管。
同时,市场监管总局也表示,将进一步简化认证程序,采取对同一专业类别工厂扩项免于工厂检查,减少安全风险等级较低企业获证后监督频次等措施,便利委托企业办理CCC认证。
时隔一年,在“放管服”背景下,归口于市场监管总局的认监委回应各方诉求、在综合政策工具包条件下平衡生产企业、委托企业、运输企业或个体,着力规范改装车行业现状、释放认证红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出四类货车自检自认试点改革。
为何选定这四类货车为自检自认试点?
长期以来,中国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管理制度呈现“九龙治水”现象,商用货车作为生产资料属性,所以其产品准入更是“多头管理”。
如工信部实行《公告》管理模式,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认监委推行“3C认证”、生态环境部实施汽车产品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交通运输部推行“油耗准入”政策和“安全准入”政策……
而商用车车型众多,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检测认证获得市场准入对于商用车企业是一笔占比不小的费用。
此前,在“放管服”背景下,行业也一直有借鉴国外认证管理制度,推行检测认证放开或自检自证的呼声,此次公告的四类货车自检自认改革引起行业广泛关注。
据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汽车》(CNCA-C11-01-2020)相关规定,企业在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品牌汽车底盘上安装自卸装置和制作安全货箱构成的整车应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后,方可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自检自认试点改革为企业释放哪些红利?
根据此次16号令,以整车企业委托改装企业生产的平板、仓栅、厢式、自卸货车为试点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检自证改革,会为四类货车企业释放认证红利、减轻改装企业认证负担,同时也会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后续可能在汽车产品全领域推广,可以说这是具有重要意义的监管模式创新。
据官方统计,目前针对平板、仓栅、厢式、自卸货车共颁发6400余张CCC认证证书,涉及生产企业280余家,均为整车企业,其大部分证书覆盖了多个委托改装企业。
4类货车委托改装模式中,CCC认证证书均为整车企业持有,委托改装企业如为多家整车企业配套加工,则其生产车型会关联不同CCC认证证书。但由于不同整车企业车辆安全属性、参数等不具备一致性,无法进行证书合并。
企业开展相应认证工作一般需要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申请开展,成本费用较高。对于这4类货车,由于改装后车辆重量、外廓尺寸、制动距离、侧翻角度等多项安全参数会发生变化,为保障道路交通参与者人身安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为目前暂不宜直接放开CCC认证监管。
此次公告试点改革,明确整车企业为认证责任主体。对整车企业委托不同改装企业生产的四类车,由整车企业作为认证委托人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改装企业不能单独申请CCC认证。整车企业应同时将CCC证书涉及的改装企业名单向认证机构备案。
通知也明确了四类车开展自检自证。整车企业在申请四类车CCC认证时,可以采用自有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替代第三方检测报告,可以在作出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免于提交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方面的申请材料。因此,在认证实施中,按照实施规则要求,可以采信工厂检查报告,无需对同一生产厂进行多次工厂检查。
自检自认≠放任不管,车企需要注意哪方面能力建设?
早在2021年,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就发布了《货车类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上装委托加装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适用于平板(含栏板)、仓栅、厢式、自卸等四类货车产品,旨在规范货厢加装市场,推动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未来,随着自检自认试点工作的开展,实质上是落实“放管服”要求,简化了事前监管、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
对于整车企业,应强化对于委托改装企业的质量体系、质量追溯体系及售后服务责任划分管理,建立完善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确保产品一致性,加强对改装企业日常管理和监督。
对于改装企业,未来货厢加装市场必将更为规范化,将会加速淘汰劣质改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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