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4日,北京市经开区开展2022年氢能产业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8日期间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申报,最高贴息1000万元。
无独有偶,2023年6月13日,广州黄埔区发改局也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第四批)兑现工作的通知。氢能产业园运营补贴和办公(生产)用房租金补贴最高都为100万元,补贴期限最多3年。
以下为两个文件原文:
2022年氢能产业企业贷款贴息申报指南
一、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技管〔2022〕125号)中第12条“支持企业融资发展。对上年度申请区内银行贷款用于氢能技术研发、氢能产品生产等项目的企业,按照贷款期间实际发生利息的50%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每年贴息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政策期内累计获得贴息不超过1000万元。”
二、申报事项
2022年氢能产业企业贷款贴息。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从事氢能制、储、运、加、用的工业、科技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或组织。
(二)申报主体在亦庄新城注册、纳税并进行统计登记。
(三)申报主体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重大行政处罚是指一次性罚款金额或者没收违法所得超过5万元(含)、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处罚。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作出的单位刑事犯罪生效裁判文书(中国裁判文书网)作为界定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共享的名单作为界定依据。
(四)申报主体同经开区(核心区)银行签署借款合同,并实际获得贷款。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对2022年度申请区内银行贷款用于氢能技术研发、氢能产品生产等项目的企业,按照贷款期间实际发生利息的50%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每年贴息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政策期内累计获得贴息不超过1000万元。
(二)支持金额计算基数以银行贷款结息扣款回单为准,支持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不足百元部分舍去。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22年氢能产业企业贷款贴息申报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选取电子证照;
3.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银行账户信息,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企业与经开区(核心区)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6.银行放款回单、利息回单,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二)打印纸质材料要求
收到打印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一份有序装订(整本首页、骑缝盖章),其中银行账户信息无需装订,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受理窗口。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模块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或使用360浏览器的极速模式登录网址:zcdx.kfqgw.beijing.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对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期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补正要求。
(五)确定扶持结果。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六)公示:经开区商务金融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七)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开区财政审计局完成资金拨付工作。
七、主责部门
经开区商务金融局
八、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0号亦城国际中心裙楼二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
九、申报时间
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9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服务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商务金融局,联系电话:010-67886597;经开区营商合作局,联系电话:010-6788911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特别说明
无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第四批)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机构:
为做好《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1〕7号,以下简称“办法”)、《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发改规字〔2021〕2号)的兑现工作,现就2023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第四批)兑现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本补贴资金的企业或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
2.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各项法定许可手续完善,一年内未受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生态环境类犯罪;
4.一年内未因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违法行为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5.符合国家、省、市、区信用管理有关规定且三年内没有被相关部门公示的失信行为。
二、申报事项
1.【氢能产业园运营补贴】经我区认定的氢能产业园,每年按照运营管理机构实际运营费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运营补贴,运营补贴期限最多3年。本次补贴期为:2022年度。
2.【办公(生产)用房租金补贴】符合引进条件的氢能企业或机构入驻经认定的氢能产业园或其他载体,租用办公、生产用房且自用的,办公用房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生产用房按10元/平/月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补贴期限最多3年。本次补贴期为:2022年6月12日-2023年6月11日。
三、申报时间
本次申请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7日,各申报单位需于申请期内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申报资料。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相关办事指南要求申请进行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及《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并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