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基础设施是电动汽车用户绿色出行的重要保障,是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支撑。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2022年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围绕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充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对于指导“十四五”时期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文件提出,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
2022年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
完善交通运输领域能源清洁替代政策。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行绿色低碳交通设施装备。推行大容量电气化公共交通和电动、氢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完善充换电、加氢、加气(LNG)站点布局及服务设施,降低交通运输领域清洁能源用能成本。
对交通供能场站布局和建设在土地空间等方面予以支持,开展多能融合交通供能场站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试点示范,推动车桩、船岸协同发展。对利用铁路沿线、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建设新能源设施的,鼓励对同一省级区域内的项目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核准(备案)。
三、《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多。2022年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出,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四、《“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
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主要阐明我国能源发展方针、主要目标和任务举措,是“十四五”时期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
文件提出,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0%左右。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全面推动车桩协同发展,推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开展光、储、充、换相结合的新型充换电场站试点示范。开展工业可调节负荷、楼宇空调负荷、大数据中心负荷、用户侧储能、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等各类资源聚合的虚拟电厂示范。
五、《“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能源科技进步,根据“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和科技创新规划工作部署,国家能源局、科学技术部联合编制了《“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
文件提出,研究电动汽车与电网能量双向交互调控策略,构建电 动汽车负荷聚合系统,实现电动汽车与电网融合发展;开展电动汽车有序充放电控制、集群优化及安全防护技术研 究,开展分布式光伏、可调可控负荷互动技术研究,开展省级大 46 规模可调资源聚合调控、台区用能优化示范验证,促进清洁能源 消纳和削峰填谷。
六、《“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6月1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高速铁路沿线设施、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领域和5G基站、数据中心等信息产业领域推动“光伏+”综合利用。
七、《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纲要》提出,释放出行消费潜力。优化城市交通网络布局,大力发展智慧交通。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推进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加强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便利二手车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