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9月26日上午的主题峰会“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总工程师刘法旺从产品管理的角度对智能网联汽车目前的工作进展发表了演讲。
以下为演讲全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感谢会议的邀请,很荣幸能够就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管理跟大家进行探讨,今天报告分为三个部分内容,首先报告对研究背景的理解。
这两天的主题是智能网联汽车,大家都认为智能网联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成为制造业强国,就要做汽车强国。现在国际上汽车制造业竞争很激烈,信息化、智能化等趋势不断发展,对我们来讲有危有机,准入管理这侧我们充分认识到随着智能化、网联化的发展和自动驾驶的投入使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这些安全风险在快速增加,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准入管理既是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坚守安全底线的要求。
在准入的安全管理方面,我们目前主要面临三个挑战,第一个测试验证评价自动驾驶的安全性,这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自动驾驶这套系统很复杂,应用场景复杂,周主任从道路交通法规的角度做了阐释,我们很难以保障场景覆盖、逻辑覆盖,自动驾驶高度依赖人工智能技术,怎么去提高算法的可解释性,这也是我们面临的现实挑战。此外,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怎么推动从理论到实践的落地,也需要去解决。
第二个智能网联汽车,尤其是自动驾驶的技术和产品还在持续的迭代更新,对于我们准入的管理和精度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挑战。随着新技术和汽车行业的融合,我们理解汽车尤其是电子电气部分也是在软硬件结合再耦合过程当中,基础硬件趋同,软件定义功能,数据驱动设计,目前应该是一个趋势。现在为了提高用户的体验,提高服务的效率,OTA升级越来越频繁,我们认为OTA升级不仅关系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对于产品的生产一致性监管也提出新的挑战。
第三个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监管需要跨行业部门之间交叉协同,大家都在讨论在当前背景下,汽车的内涵和外延在发生变化,之前围绕汽车全生命周期,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的行业部门已经形成一套有效的管理体系,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的背景下,相关的行业部门之间需要加强协同,以更好的服务于整个行业的监管。
第二个方面主要进展,从国际来看,我们理解有三个方面的进展。刚才第一个报告的嘉宾已经做了一部分的介绍,第一个方面就是欧美日在联合国的研讨,明确了原则性的要求,标志性的一件事就是2019年6月,WP29第178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自动驾驶汽车的文件,明确了安全管理的原则性要求,而且明确了管理制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我们值得关注的是欧美日在积极参与联合国法规研讨的同时,也在2018年前后发布了自己的指南性文件,对于系统安全、人机交互、EDR,包括用户告知也提出很多要求。
第二个多支柱的测试评价方法,目前来看逐渐成为行业共识。目前大家一个基本的共识就是针对传统车辆的测试评价方法,难以适用于自动驾驶的车辆,如何构建一套面向自动驾驶的测试评价体系,大家做了很多探讨。2021年3月,WP29提出多支柱方法,针对于自动驾驶功能的设计运营范围、功能需求、应用场景,通过对设计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系统的整合,包括对于系统的模拟仿真、封闭场地、实际道路测试来评价自动驾驶安全性,在这基础上引入监测,修正前面的结果。目前来看我们认为这个可能有望得到大家的共识。
第三个欧美日在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加快探索。去年6月WP29审议通过了三项智能网联汽车相关的法规,去年11月日本本田搭载TPP功能的车辆通过了法规的评审,我们也跟相关行业机构一直在进行沟通和探讨。
国内有三个方面的进展,第一是积极参与联合国法规的研讨,组织行业力量,参与了一系列法规研讨,在模拟仿真网络安全领域贡献了很多中国的力量。从今年3月份开始,有一系列和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发布,既对汽车的准入管理提出了要求,也对准入管理提出大的框架。
第二是为了落实管理,在今年8月12号,工信部发布了准入管理的指南,这个指南重点针对智能网联汽车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组合驾驶辅助和自动驾驶提出了管理要求,同时提出三项保障措施。总体来看我们认为发布这个意见核心定位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产品的质量和生产的一致性,这个意见并不是求得面面俱到,而是以落地管用为主要目标,针对于目前大家关注比较多的热点问题,提出了管理的要求。比如说对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要求生产企业要建立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对涉及到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数据,要在境内存储,如果出境,要通过安全评估。对于软件升级尤其是OTA要备案管理,同时为了避免由于对于组合驾驶辅助功能的夸大宣传,导致消费者的错误理解和误用,也对功能说明提出了要求。这些都是针对于目前我们关注到的热点问题提出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在9月13号,按照部里统一安排,装备中心发布了自查管理的通知,通知的目的是进一步摸底目前我们在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数据管理企业的工作进展,我们正在组织行业力量进一步研究计划管理要求,后续会逐步推出,也会为主机厂预留适配法规要求的时间。
第三是国家的宏观政策的指导下,深圳、北京等地也在推动示范应用等管理的探索,今年7月30号,三部委联合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的管理规范,进一步满足主机厂在测试结果互认、放开更多的测试场景需求,我们也关注到像北京市在之前的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的基础之上,建立了智能网联汽车政策的先行区,在目前的场景下,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地方政府率先做探索,有助于整个智能网联汽车管理体系的快速应用。
第三部分对于人机的思考,应该采用系统工程的方法,准确把握准入管理的定位和重点,智能网联汽车首先是汽车,对汽车提出的要求智能网联汽车也应该满足。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管理体系也在智能网联汽车里面适用的,更多的需要关注的是针对于智能网联特性,尤其是自动驾驶,我们怎么去增加要求,以更好的适配目前产业发展和面临的安全的挑战。基于当前的背景我们理解可以把准入管理大体划为三个维度,第一个维度是针对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相关产品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管理要求。第二个是针对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相关产品的软件升级,尤其是OTA升级的管理要求。第三个是针对L3级、L4级自动驾驶功能的准入管理要求,这个地方可能会适当的做组合驾驶辅助管理的工作协同,目前相关的管理包括意见的发布,基本也是按这个思路推动相关的工作。
最近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大家探讨的很多,确确实实我们也深刻意识到智能网联汽车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管理很复杂,我们可以从另外一个视角来看,汽车领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可能是一个相对比较新的话题,但是在ICT领域,相关的安全工程有20多年的经验,这里有一条基本的规律就是要顺应技术的演变,采用一系列的技术措施,完善法律体系,加强经验的共享,推动监测、预防体系的建设。这里面的难点在于怎么在安全和发展之间找到平衡,如果管的比较多,企业的负担比较重,如果管的少,可能安全的风险就比较大。目前我们正在智能网联汽车推进组的架构之下,协调行业力量,在研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软件升级管理过程当中政府行业企业应该各自扮演什么角色,这个要求也正在细化。
我们认为要统筹发展安全,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自动驾驶尤其无人驾驶,我们理解不是一蹴而就的,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关注到今年2月德国再次修订了道路交通法,重点针对城市的应用场景L4级的应用,去年年底与欧盟的GRC做了交流,他们也在探讨如何推动自动驾驶在管理中的应用。今年3月工信部牵头成立了智能网联汽车推进组,协同推动政策法规、标准、测试示范等一系列工作。目前准入管理还是有序推进,采用试点的方式积累经验和数据,进一步细化提出的原则要求,推动标准体系的建设。
针对智能网联汽车准入管理涉及到跨行业部门间的交流和协同,我们目前正在与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中心加强合作,推动战略合作,我们希望在准入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复合型等领域里面,加强合作,形成更加系统完备的体系,我们欢迎更多的行业管理的研究机构参与相关的工作,共同助力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
我的报告就到这儿,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