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3年)》(以下简称《年报》),公布2022年全国移动源环境管理情况。
《年报》显示,2022年,全国机动车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排放量分别为743万吨、191.2万吨、526.7万吨、5.3万吨。汽车是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CO、HC、NOx和PM超过机动车排放总量的90%。柴油车NOx排放量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80%,PM超过90%;汽油车CO、HC排放量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80%。此外,非道路移动源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也不容忽视。非道路移动源排放二氧化硫(SO2)、HC、NOx、PM分别为17.6万吨、42.7万吨、474.2万吨、23.1万吨;NOx排放量接近于机动车。
分车型、燃料类型和排放标准的汽车污染物排放情况
按车型划分
2022年,全国客车CO、HC、NOx、PM排放量分别为477.6万吨、132.1万吨、80.5万吨、0.4万吨,占汽车排放总量的71.4%、76.5%、15.6%、8.8%。货车CO、HC、NOx、PM排放量分别为191.4万吨、40.5万吨、435.4万吨、4.6万吨,占汽车排放总量的28.6%、23.5%、84.4%、91.2%。
按燃料类型划分
2022年,全国汽油车CO、HC、NOx排放量分别为558.4万吨、141.2万吨、27.6万吨,占汽车排放总量的83.5%、81.8%、5.3%。柴油车CO、HC、NOx、PM排放量分别为103.6万吨、15.3万吨、456.1万吨、5万吨,占汽车排放总量的15.5%、8.9%、88.4%、99%以上。燃气车CO、HC、NOx排放量分别为7万吨、16.1万吨、32.2万吨,占汽车排放总量的1%、9.3%、6.3%。
按排放标准划分
2022年,全国国Ⅲ及以前标准汽车四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179.6万吨、41.9万吨、119万吨、1.9万吨,占汽车排放总量的26.9%、24.3%、23.1%、38.6%。
国Ⅳ标准汽车四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250.2万吨、71.3万吨、185.6万吨、1.4万吨,占汽车排放总量的37.4%、41.3%、36%、28.2%。
国Ⅴ标准汽车四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152.7万吨、46万吨、192.6万吨、1.4万吨,占汽车排放总量的22.8%、26.7%、37.3%、27.4%。
国Ⅴ标准汽车四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152.7万吨、46万吨、192.6万吨、1.4万吨,占汽车排放总量的22.8%、26.7%、37.3%、27.4%。
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量
2022年,柴油货车CO、HC、NOx、PM排放量分别为96.1万吨、14万吨、404万吨、4.5万吨,占汽车排放总量的14.4%、8.1%、78.3%、90%。
按排放标准分类,国Ⅲ及以前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四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25.5万吨、5.8万吨、86.1万吨、1.6万吨;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四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31万吨、4.2万吨、146.7万吨、1.3万吨;国Ⅴ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四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34.9万吨、3.6万吨、159.4万吨、1.3万吨;国Ⅵ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四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4.7万吨、0.4万吨、11.8万吨、0.3万吨。
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情况
2022年,非道路移动源排放SO2、HC、NOx、PM分别为17.6万吨、42.5万吨、473.5万吨、23.2万吨。其中,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船舶、铁路内燃机车、飞机排放的HC分别占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总量的25%、48.2%、24.2%、1.9%、0.7%;排放的NOx分别占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总量的28.5%、34.9%、32.5%、3.1%、1%;排放的PM分别占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总量的30.6%、39.6%、26.3%、2.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