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8日,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漳州市“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其中氢能方面指出:
重点任务
统筹布局核电、抽水蓄能电站、海上风电、太阳能光伏、LNG接收站、氢能源等项目,全面提升福建省清洁能源生产能力,全力打造东南沿海最大清洁能源基地。
利用大规模海上风电开发探索海上风电制氢及化工行业的工业副产氢等清洁能源。
开展海洋能综合开发与利用,在海水制氢、海洋牧场养殖、沿海潮汐能、波浪能利用等领域取得技术突破,推进相关示范项目的前期技术研究,为后续项目商业化开发做好技术储备。
积极布局氢能产业产供储用体系
一是构建多元化氢能供应体系。利用古雷开发区等园区石油化工企业副产氢产能优势,大力发展氢气提纯与制备,加快布局建设工业副产气制氢项目;结合海上风电送出成本和消纳,有序发展海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制氢,扩大制氢产业规模。二是引进发展氢气储运及燃料电池技术及装备。引进培育氢能龙头企业,就地发展氢气储运技术装备,为工业副产氢实现更大范围的应用;加强氢燃料电池及关键零部件环节技术引进和生产制造,壮大氢能应用和装备制造新产业。三是因地制宜推进氢能储运和示范应用。依托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内的工业副产氢,拓展氢能储运和示范应用,在区域内布局 1—2 座加氢站,辐射工业园区以及周边县市燃料电池汽车用氢需求;发展氢燃料电池物流车、大巴车示范,开创省内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新场景。
重大工程
支持鼓励建设多能互补、分布式新能源、风光储一体化、微电网等绿色示范项目;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氢能示范应用,规划古雷开发区内布局1—2座加氢站,辐射工业园区以及周边县市燃料电池汽车用氢需求,促成发展氢燃料电池物流车、大巴车示范,开创省内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新场景。
能源领域“双控”和“双碳”路径初探
储能未来发展重点应依托储能动力电池产业,适当布局建设电化学储能、氢能电站。
全面推进交通用能清洁化。近期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积极推进港口岸电,并考虑中期生物柴油等碳平衡燃料、远期氢燃料电池全面替代航空煤油、船用柴油。
保障措施
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通过政策引导“电能替代”“煤改气”、电动汽车、天然气汽车以及氢燃料汽车在不同领域、不同细分市场下的优先发展等级,明确发展思路,避免清洁能源之间的无序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