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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改委:大力发展绿氢、7个氢能示范区,建设两条特色氢走廊!

时间:  2021-10-15 17:14   来源:  氢云链    作者:  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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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8日,浙江省发改委答复了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383号《关于全力构筑我国氢能产业高地的建议》。文末附浙江7个示范区具体的氢能产业规划。
浙江发改委:大力发展绿氢、7个氢能示范区,建设两条特色氢走廊!
文件核心内容整理如下:
一、发展氢能产业发展已有一定基础。目前,浙江省氢能产业已初步形成了制氢、储运、加氢、燃料电池(含八大零部件)整车产业链条,主要布局在杭州、宁波、嘉兴等环杭州湾城市。浙能集团也正在与航天一〇一所合作建设液氢专业研究机构;推广应用方面,嘉善县已投入运营100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建成2座加氢站。
二、将积极探索发展绿氢,不断提高氢能保障能力。浙江省具有一定的工业副产氢资源,利用工业副产氢制备车用氢气是当前浙江省发展氢能的主要路径。嘉化能源与浙能集团在嘉兴港区合建的1.5吨/日液氢项目,今年将投产;美国空气产品在海盐投建的30吨/日液氢项目,预计2022年底投产,将成为世界最大液氢装置之一。
大力发展绿氢是浙江省未来发展氢能的一个重要方向。全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对发展氢能会作出部署。“十四五”时期,浙江省将积极探索利用海上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制氢,在舟山等沿海地区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三、“十四五”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为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更好地与国家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开展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政策相衔接,下阶段浙江省推动氢能产业发展的主要举措:
1、组织开展省级示范应用工作。参照国家做法,选择若干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地区(初步确定为宁波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舟山市和嘉善县、长兴县)作为示范区(点),支持其开展氢燃料电池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应用,并建立考核体系,按照实施情况对示范地区给予奖励。通过示范带动,以点带面促进产业发展。
2、优化产业布局着力打造两条氢能走廊。在示范应用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区域联动,将产业布局和应用场景有机结合,着力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两条“氢走廊”。一是以嘉兴、杭州、绍兴、宁波为重点,加强与上海、江苏衔接,协同打造“环杭州湾”氢走廊;二是以金华、宁波、舟山为重点,围绕自由贸易区创新发展,着力构建“义甬舟”氢走廊。
3、大力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鼓励地方招引项目强链补链。支持各地积极招引国内外氢能优势企业,布局一批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制氢和储氢装备等项目,并依托龙头企业,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对接,加快构建较完整的产业生态系统。
4、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产业政策。参照国家做法,聚焦示范应用,加大对购置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氢能产业及创新平台项目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5、加快建立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加氢站建设审批主管部门,尽快明确氢气作为能源的安全储运管理办法,为发展氢能排除障碍。
据悉,浙江省发改委已于年内初步制定了清晰的氢能产业发展路线,部分规划内容如下:
1、目标在2025年,产业生态基本形成,产业链上具有一批竞争力强的优势龙头企业。氢燃料电池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等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积极进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公交、港口、城际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接近 5000 辆,规划建设加氢站接近 50 座。
2、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对各地建设加氢站给予奖励,2023 年底前建成并投用、日加氢能力 1000 公斤及以上的 70MPa 加氢站,每站奖励 500 万元;日加氢能力 500 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每站奖补 300 万元;日加氢能力 500 公斤以下的加氢站,每站奖补 150 万元,且奖补额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的 50%,后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奖励标准。对氢气零售价格不高于 35 元/公斤的加氢站,按氢气实际加注量给予适当奖励。
另一方面,浙江省针对7个氢能示范区的规划内容如下:
宁波市:在港口及城际物流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打造产业园区,重点推进电堆、双极板、催化剂等关键零部件技术创新和产业链建设。发展工业副产氢制氢,有效降低氢气成本。到 2025 年,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数量力争达到 500 辆,建成加氢站 5 座以上。
嘉兴市:重点在城市公交及城际物流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组建高水平创新平台和测试中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政策标准体系。发挥嘉善、平湖、海盐等地氢能产业特色,不断完善产业链条。依托嘉兴港区工业副产氢资源优势,打造长三角(嘉兴)氢能产业园,大幅提升氢源保障能力。到2025 年,车用氢气供应能力达到 10 万吨/年以上,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数量力争突破 2500 辆,建成加氢站 20 座以上。
绍兴市:重点在城市公交及城际物流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积极发展工业副产氢制氢,着力降低用氢成本。依托相关重点企业和科研院所,加快膜电极、催化剂等关键材料及氢能储运设备的研发,形成一批核心技术和突破性成果,不断提升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配套能力。到 2025 年,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数量力争达到 300 辆,建成加氢站 5 座以上。
金华市:重点在城市公交及城际物流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围绕双极板、燃料电池电堆、空压机等重要装备制造,培育一批关键零部件重点企业。发展工业副产氢制氢。支持大型物流企业、电商企业打造氢燃料电池汽车物流园。到2025 年,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数量力争达到 500 辆,建成加氢站 5 座以上。
舟山市:重点在港口物流、船舶、海岛能源等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示范应用。构建氢能产业研发创新平台,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努力打造氢能海上供应链。到 2025 年,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数量力争突破 300 辆,新建或改造氢燃料电池船舶 200 艘以上,建成加氢站 5 座以上。
嘉善县:依托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积极招引氢燃料电池产业优质项目,打造较为完整的氢能产业链。支持地方重点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力度,逐步做大做强。推进氢能企业研究院建设。到 2025 年,燃料电池产能达到 1 万台,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数量力争突破 500 辆,建成加氢站 5 座。
长兴县:联合浙能集团,建设占地 1500 亩的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园,支持地方重点企业加大技术研发力度,不断提升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建设省级氢能技术研发中心及装备检测平台。在公交领域适当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建设加氢站 6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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