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3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发布的《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通知》进一步提出,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
一、燃料电池汽车相关政策解析
笔者认为,在本次政策调整中,针对燃料电池汽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 以奖代补。顾名思义,中央财政将采取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的方式,代替之前的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补贴。这项举措将有利于突破单一的车辆购置环节财政补贴对推动产业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局限,增强对技术研发、产业链构建和加氢设施建设等核心环节的激励。
2. 示范带动。结合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不断强化的形势,明确了选取专门的示范城市或区域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工作目标,旨在通过示范应用释放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潜力,从而实现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推广与产业链发展壮大。
3. 突出核心。《通知》提出,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可见,下一步的燃料电池汽车政策将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链建设两个核心。并且,根据官方解读,对示范城市或区域的奖励资金将用于支持地方组织企业开展新技术研发攻关和产业化、人才引进和团队建设以及新技术在燃料电池汽车上的示范应用等。
4. 择优支持。在示范城市或区域选择方面,《通知》提出了择优支持的目标。笔者认为,入选的示范城市或区域不仅要拥有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基础,以及示范推广、氢能源禀赋等基础,还需要具有推进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并在产业链构建、示范推广及商业模式创新方面形成自己的特色。
5. 结果导向。不同于原有针对新能源汽车的事前、事中补贴为主的支持方式,《通知》更注重依据燃料电池示范城市或示范区域发展的事后结果进行支持。这些结果可包括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规模、加氢网络建设情况、产业链培育状况及效果等。这不仅会对示范城市或区域形成激励,还会产生一定约束。
二、规模化示范应用将打开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之门
示范应用是新兴产业从技术创新向产业化过渡的关键环节,规模化的示范应用将成为打开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之门。我国曾通过示范运行有力拉动了以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以下统称“电动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201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仅为1万辆左右。2013年起,我国启动了力度空前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截至2015年,我国共39个城市(群)88个城市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群)。按照申报计划,2013~2015年39个推广应用城市(群)将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3.6万辆。
在推广应用的大力带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实现本质性跨越,从2014年的7.5万辆猛增至2015年的33.1万辆,并在2018年突破100万辆。规模化的示范运行成功带动了新能源汽车成本下降和技术水平提升,从2008年到2018年,我国量产的动力电池单体能量密度从100wh/kg提升到了250wh/kg,提高了2.5倍。同时,动力电池成本控制在1元/ Wh以下,这又导致电动汽车成本在10年间下降85%。
2009年起,财政部等四部委开始以购置补贴方式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截至2019年底,我国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过6500辆,建成加氢站超过50座,形成初创企业400多家。不同于电动汽车,我国燃料电池商用车技术相对成熟,示范运行基础较好,将率先实现规模化应用。当前,我国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正处于小批量示范向规模化应用的爬坡期,千辆级示范城市已经出现,百辆级示范城市数量不断增加。《通知》提出的支持措施将有力推进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推广爬坡过坎,并将带动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链构建。
三、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应避免技术“空心化”和产业“低端化”
当前,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仍面临核心技术不强、优质产能不足等问题。为保障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我国在推进示范应用规模化的同时,亟需采取“强技术、降成本、增活力、提质量”等措施,避免技术“空心化”和产业“低端化”。
1. 强技术
我国虽然基本掌握了燃料电池核心技术,但在质子交换膜、催化剂、膜电极等燃料电池关键材料方面与国外存在差距,空压机、氢气循环泵等关键部件性能尚需提升,高压瓶阀、密封剂、碳纸等需要进口。为此,我国一方面需要提升燃料电池核心技术水平,同时应加强进口材料及部件的技术攻关,加快推进国产化。
2. 降成本
成本下降是燃料电池汽车产品竞争力的体现,也是开展规模化推广的前提。当前,我国燃料电池系统的成本大多在6000元/kw以上,导致燃料电池汽车生产成本和售价过高。与此同时,氢气价格大多在60元/kg以上,这又导致燃料电池汽车运营成本过高。因而,我国亟需通过降低燃料电池系统成本,以及拓展低成本氢源、减少运氢距离及运氢成本、加快加氢设备国产化等方式,大幅降低燃料电池汽车生产及运营成本。
3. 增活力
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进程将取决于产业活力。为提升产业活力,我国有必要采取引进新主体、提高聚集度、丰富产业资源等措施和鼓励创新等手段。首先,合理引导国内外有实力的能源、汽车、材料等相关企业进入产业;其次,用好、用活示范城市政策,促进燃料电池汽车相关产业主体在示范区域聚集;再次,引进和培育并重,引导资本、人才、技术等资源流入产业;最后,鼓励产业创新。鼓励产业主体开展技术创新、产业组织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推进掌握氢燃料电池关键技术的机构和新创企业与实力雄厚、产业化能力强的企业开展合作,鼓励燃料电池汽车及加氢站运营企业通过商业模式创新降低成本。
4. 提质量
通过示范城市奖励、技术研发支持等措施,激励优质氢能企业、燃料电池企业、整车企业等产业主体强化技术研发,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及产品质量。选取质子交换膜、膜电极、燃料电池堆及制氢、储氢、加氢装备等骨干企业,培育其研发生产能力。坚持开放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引进国外氢燃料电池技术人才、研发团队、创新型企业,与国际氢能燃料电池领军企业开展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