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1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氢能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分为六个部分,分别从支持氢能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对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购置补贴、对加氢站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优化产业发展和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等方面对氢能及燃料电池及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提出了具体的支持方案。
在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领域,成都将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发,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对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经费;对承担新能源汽车产业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照国家实际到位经费15%,最高给予200万元配套资助等。与此同时,成都还对氢燃料电池产品研发落地进行鼓励,按照单个产品型号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购置补贴中,成都将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对在市内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燃料电池汽车新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给予市级配套补贴。
加氢站方面,对新建、改建、扩建日加氢能力不低于 200 千克的固定式加氢站,按建设投资(不含土地费用)的 30%,给予最高500 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日加氢能力不低于 200 千克的固定式加氢站,按照年度累计加氢量,给予每千克 10 元、最高 500 万元的运营补贴。
具体的文件内容如下:
[汽车总站网 www.chianautoms.com欢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