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8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联合印发《浙江省加快培育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通知,指出,开发和利用氢能是当前全球产业创新和能源转型的重大战略方向。为抢抓氢能产业发展机遇,加快氢能领域技术创新,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特制定本意见。意见中指出:
到 2022 年,通过技术突破、产业培育和推广应用,力争走在全国氢能产业发展前列。
创新研发。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零部件和动力系统集成等核心技术取得较大突破,总体技术水平国内领先。
产业发展。氢燃料电池整车、系统集成以及核心零部件等产业链全面形成,氢燃料电池整车产能达到 1000 辆,氢燃料发动机产量超过 1 万台,氢能产业总产值超过100亿元。
企业培育。力争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国内领先的氢燃料电池整车、发动机及零部件等优势龙头企业。
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在公交、物流、船舶、储能、用户侧热电联供等领域推广应用形成一定规模,累计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1000辆以上。
加氢设施。在现有加油(气)站以及规划建设的综合供能服务站内布局建设加氢站,力争建成加氢站 30 座以上,试点区域氢气供应网络初步建成。
到2025年,基本形成完备的氢能装备和核心零部件产业体系;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零部件和动力系统集成核心技术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加氢设施网络较为完善,氢能在汽车、船舶、分布式能源等应用领域量化推广,成为国内氢能产业高地。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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