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的发展使用,6月10日深圳市公安交通警察局根据车属单位提出的申请,经核查,拟对174辆中型新能源物流车进行升级管理,由二级管理升为一级管理。升级后,除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21时禁止通行深南大道(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外,允许在深圳市其余道路行驶。
根据2019年深圳市新能源物流车的限行政策,深圳对新能源纯电动货车采取两种通行优惠。
● 一级管理通行优惠 基本不受限行限制
已完成电子备案,接受监管的新能源纯电动轻、微型货车,除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21时禁止通行深南大道(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外,允许在深圳市其余道路行驶。
● 二级管理通行优惠 路权等同于微卡
已完成电子备案,接受监管的车身长度不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限制通行的时间和路段与普通轻、微型货车限行范围相同。
● 一年内无任何违法违规的 可书面申请提高一级管理
黄牌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以及受到降级管理的其他电动物流车一年内无任何违法违规情形的,可书面申请提高一级管理。
本次升级的174辆黄牌新能源物流车,就是依据政策中的这条规定进行了路权升级。深圳目前作为电动物流车保有量最大的城市,在电动车路权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尝试,其经验值得全国其他城市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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