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牵头编制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性能监测服务系统技术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技术规范》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性能监测服务系统的系统框架、上传数据要求及监测平台要求,适用于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性能监测评估。《技术规范》明确了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性能监测服务系统的定义,即监测服务系统(monitoring service system)是一种用于监测道路运输车辆性能,由监测平台、通信网络和车载终端等组成的服务系统。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性能监测服务系统由监测平台、通信网络和车载终端等组成。监测服务平台接收车载终端上传数据,对车辆技术性能进行评价,并出具报告。
《技术规范》规定了车载终端上传数据要求和监测平台要求。其中,车载终端上传的信息内容包括整车、发动机和驱动电机、转向系、制动系、行驶系和智能化系统等信息类型以及相应的数据内容;监测平台要求包括功能要求和性能与其他要求两个部分,功能要求对管理功能、查询统计功能、报表导出功能和监测评价功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性能与其他要求则对平台总体性能、平台接入车载终端性能、平台响应时间、数据存储和备份、地图数据质量、安全要求和平台运行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如对标准有意见者,可于7月16日前将反馈意见发送至邮箱4439335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