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冬天即将过去,2019年的春天将怎样来临? 在刚刚过去的一个月里,有哪些新能源政策值得我们大家关注?
七部委:2019年起全国全面供应“国六”汽柴油
2018年12月29日,发改委、公安部、环境部、商务部、国资委、市场监督总局、国家能源局七部委联合发布公告: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VI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同时停止国内销售低于国VIA标准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低于国VI标准车用柴油(含B5生物柴油)。 全国人大:车辆购置税法公布:税率为10%,五种车辆免征购置税
2018年于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四条明确,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第九条规定,5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包括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等。该法规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交通部: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018年12月24日,交通部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发改委:严控燃油车产能,引导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
2018年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经国务院同意,《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中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及其余由省级政府核准的汽车投资项目均不再实行核准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 工信部:提交2019年双积分预报告 2018年12月4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中心发布了《关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数据报送和提交2019年度积分预报告的通知》,自即日起,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平台数据报送模块正式上线,乘用车企业应当按照
要求及时通过平台报送生产或者进口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乘用车相关数据,并提交下一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预报告。 其他: 财政部:将尽快完善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2018年12月,财政部联合发改委、工信部共同组织调研活动,并表示尽快研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2015年由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2017年-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17年-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年-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到2020年,乘用车新能源补贴政策将终止。 此后,2016年和2018年,国家在《通知》的基础上不断调整,一方面将可享受补贴的企业的标准和门槛提高,另一方面不断将补贴退坡的时间表提前。 2018年2月,财政部和工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提出从2018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这意味着地方补贴大幅减少。而根据2015年的《通知》,2019年补贴将继续退坡,极有可能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