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6日,西藏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清洁能源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文件指出,推进企业一体化开发。支持新能源装备业、制造业与新能源一体化开发,鼓励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鼓励离网发展氢氧产业、绿氨、绿色甲醇等新能源制造业。
同时,坚持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发展,形成水风光热蓄多能互补,提升送出通道利用效率,提高调节、消纳新能源能力。在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中,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首位,坚持牧光互补,要做到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严守“三区三线”布局。鼓励新能源开发有民族特色、地方特点,具备条件的可与旅游文化相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