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7日,许昌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许昌市“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的通知。
文件中涉及氢能的内容如下: 第三章 积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持续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发展光伏发电、新型储能、氢能等新能源,着力提升煤炭、油气等传统能源清洁低碳开发利用水平,积极推动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天然气等低碳化石能源替代煤炭等高碳化石能源,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能源供应格局。 1.加快推进太阳能高效利用。在依法自愿前提下,加快屋顶光伏整县(市、区)推进,鼓励利用开发区、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医院、学校等符合安全要求的公共建筑屋顶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支持新建工业厂房设计荷载满足建光伏电站荷载要求,探索开展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加快发展重卡换电、光储充一体化示范试点;安全有序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园区、低碳村镇、低碳工业园区。结合采煤沉陷区、矿山废弃地治理等,建设高质量“光伏+”基地。探索光伏发电与5G、制氢、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新领域高效融合。持续推动襄城县打造光伏全产业链工作,积极申报光伏产业创新研究中心。推进太阳能烘干等工业化应用和热利用技术,以乡镇、学校、医院、新型农村社区为重点,建设一批太阳能供暖、供热水兼发电示范项目。到2025年,新增并网容量100万千瓦以上。 5.有序推进氢能发展。支持新能源集中区域有效整合富余风电、光伏发电、低谷电力,科学有序开展绿氢示范应用,支持襄城县沿工业长廊合理布局、科学发展制氢项目,建设豫中南氢能保障基地。加快推进加氢站建设,优先支持襄城县布局建设加氢站,鼓励建设氢电油气综合能源站,支持在现有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电)站中增设加氢装置。 第六章 创新完善能源碳达峰、碳中和体制机制 (三)强化政策保障和能源监管
1.加强能源低碳转型政策保障。支持能源企业加强与电力市场、碳市场衔接。推动健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以市场化的方式支持新能源、储能、氢能等绿色低碳技术应用。鼓励商业银行通过优惠利率、专项再贷款等绿色信贷方式,对低碳项目建设提供长周期低息贷款。支持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专项债券,为低碳技术推广、高碳产业及高碳项目低碳化转型提供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支持政府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发起设立能源领域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或绿色发展基金,支持新兴技术研发和低碳产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盘活存量资产,形成能源投资良性循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