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对新能源汽车予以最高3000万奖励
4月12日,福建工信厅、财政厅、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工业企业纾困恢复加快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支持福建新能源汽车(含专用车)生产企业扩大规模、做大做强,继续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支持省内组建电池租赁企业,对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装备等购买和使用环节开展电池租赁、分期付款等业务的,按照电池租赁企业向电池生产企业采购的电池金额3%给予补助,年度补助不超过3000万元。
2.北京大兴发布“氢十条”,单项最高补贴2000万
4月9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印发《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中对各企业落地发展、集聚发展、成果转化、平台创新、融资发展、协同发展、推广应用、高效运营、交流活动等方面给予不同程度的资金支持,单项最高2000万。
3.北京发布补贴保准,单车最高补贴189万元
4月8日,北京经息局发布发布《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项目申报的通知》。
对纳入并完成示范应用项目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奖励1:1的标准安排市级车辆推广奖励资金。对轻型车辆、中重型车辆,分别按照0.3万元/万公里、1万元/万公里的标准给予运营奖励,其中,4.5吨轻型物流(≥80kW)单车奖励达72万元,31吨以上牵引车和自卸车(≥110kW)奖励高达189万元。
4.武汉市对氢燃料汽车生产最高奖励2000万
3月31日 ,武汉市政府发布的《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
对本市整车企业研发并批量化生产的车型给予奖励。燃料电池乘用车、中轻型客货车、大重型客货车车型累计销量达标后分别给予6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奖励。专用车参照相应货车标准的50%执行。单个企业累计奖励乘用车车型不超过3个,累计奖励其他车型不超过10个。
5.海南新能源城配单车运营最高补3万
3月29日,海南工信厅发布的《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中提到:2022年度内,对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新车(含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后,按重型、中型、轻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6.佛山货车补贴:氢能最高11、5万,电动最高3万
3月18日,佛山市交通局出台《佛山市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对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给予资金补贴。
其中,轻、中型氢能源货车、氢能源冷藏车三种车型车辆的有效行驶里程超过5万公里的,每车每年最高补贴7.5万元、10.0万元、11.5万元;微面型、中面型轻型封闭电动货车,轻型厢式、中厢式电动货车和电动冷藏车五种新能源配送车型,有效行驶里程超过3万公里的,每车每年最高补贴0.6万元、1.2万元、1.8万元、2.4万元、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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