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观察:2025年全国两会的代表们对我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很多建议。
分析可知,这些建议聚焦于解决充电桩布局不均、标准缺失、换电模式推广不足等核心问题,涵盖政策支持、技术标准、安全监管及商业模式创新等多维度。
政策协同
针对充电设施建设审批繁琐、土地资源紧张等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丁波提出 "备案制替代审批制",建议允许利用闲置空地改建充电场站,并将充电设施布局纳入城市规划标准。这一举措旨在缩短建设周期,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全国人大代表石炳启则进一步呼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充电桩建设,明确物业、业主、政府三方责任,推动固定车位 "应装尽装"。
在城乡二元结构背景下,代表们提出差异化发展策略。城市端以补短板、提效率为核心,农村端则需降低建设成本、优化服务模式。因此,在区域差异化政策方面,代表们主要关注农村市场潜力。比如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家庭安装充电桩给予补贴,或者开设农村充换电项目 "绿色通道",通过简化审批流程、预留电网容量等措施,破解农村充电设施建设 "最后一公里" 难题。
基础设施完善
高速公路、老旧小区和城郊等场景下,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并不完善。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代表提出老旧小区因历史规划缺失和物业协调困难,充电桩安装率低,建议将充电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简化审批流程,以“备案制”替代传统审批制,并给予农村家庭安装补贴。
尽管2024年底全国高速公路充电桩覆盖率已达98%,但节假日需求激增仍导致排队现象。代表提议将充电设施纳入服务区强制配置标准,并制定应急预案,引入移动充电装置缓解高峰压力。
换电模式推广
换电模式虽能快速补能,但存在电池标准不统一、换电站建设成本高等问题。代表们建议逐步统一换电接口和电池规格,推动跨品牌兼容,同时通过政策支持降低换电站的用地和电力成本。
安全监管与标准体系
提升消防与安全标准。张海荣针对新能源车火灾风险,建议提高地下车库消防等级,强制设置独立充电区、防爆设施及智能监测系统,并建立“车-桩-网”一体化监测平台,实时监控电池状态。丁波则从产品端呼吁统一充电设施标准,避免因接口差异导致资源浪费。
在动力电池回收方面,代表们建议完善电池回收法规,防止产能过剩和环境污染,
从这些提案不难看出,2025年两会的充换电提案体现了从“量”到“质”的转型思路,既关注民生痛点(如老旧小区充电难),又前瞻性地布局技术创新(如车网互动)。
通过政策协同、标准统一与商业模式创新,中国有望在全球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竞争中进一步巩固领先地位。
雷军:推动充电设施互联互通
全国人大代表、小米创办人兼董事长兼CEO雷军在“关于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的建议”中提到:目前,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正在加速融合,这个过程离不开丰富的产业生态支持,而现阶段我国充电桩、车载硬件、辅助智能终端等产业领域仍存在一定的发展空间,亟需构建统一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雷军建议,推动充电设施互联互通,推动车企与充电桩企业数据共享,制定统一超充技术标准,优先在高速公路等区域实现大功率快充桩互联互通;开展车载硬件技术协议标准化建设;鼓励车企开放智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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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兴亚:加速推广换电模式
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董事长冯兴亚希望通过加大政策力度、加快统筹规划布局、逐步统一换电标准等方式加速推广换电模式。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已经运行5年至8年的动力电池即将迎来大规模退役期。如何更好地对动力电池进行回收利用,成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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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波:建议简化充电桩审批手续,以备案制替代审批制,缩短建设周期
全国人大代表、上汽乘用车郑州分公司总经理丁波带来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
丁波认为,应该从“政策和支持”“电网设施升级”“商业和运营模式 ”三个方面来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在“政策与支持”方面,建议允许利用闲置空地改建充电场站;简化审批手续,以备案制替代审批制,缩短(充电设施)建设周期;城市建设规划加入充电场站规划布局标准,扩大布局密度;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家庭安装充电桩给予安装补助;从整车产品和充电设施两个方面统一标准,实现充电设施的通用性。
在“电网设施升级”方面,丁波认为电网容量和网络建设应支持充电设施的布局规划;新建建筑应配备相配套的电力设施和容量;支持老旧城区的电网设施改造。
在“商业和运营模式”方面,丁波认为,政府、企业和用户应共同努力,如:政府提供土地以及电力资源,企业投资设施和运营;应搭建覆盖范围广的充电APP平台;提供针对个人用户的充电、快充服务,和针对网约出租车、物流车的换电服务;支持充电加小商品零售的综合商业模式,提升充电场站的可赢利性;对于充电次数、金额达到一定等级的用户,夜间充电可给予电价折扣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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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炳启:强化高速公路充电基础保障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河间市兴村镇大庄村党支部书记石炳启提出,一是保障住宅区充电桩建设。建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牵头,加快研究出台全国性的存量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标准规范,推动相关配套政策尽快落地实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同步规划建设充电桩,推动固定车位的充电桩应装尽装,切实解决居住区充电难题。
二是出台电动汽车充电车位管理法规。由城管、公安部门牵头,制定详细的公共电动汽车充电车位管理规范,明确禁止燃油车长时间占用电动汽车充电专用停车位。在充电桩停车位醒目位置施划“新能源汽车充电专用”标线,便于识别和管理。对于违反规定占用充电桩专用车位的非新能源车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可参考部分城市已实施的成功经验,设立专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是强化高速公路充电基础保障能力。由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将充电设施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规划和强制配置标准,从规划层面保障充电设施的合理布局。建立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公路、电网、充电运营等企业共同参与的合作机制,吸引社会主体发挥各自优势投资建设高速公路充换电设施。将充电服务纳入节假日高速公路出行保障方案,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和资源调配,确保新能源汽车用户安心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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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玖平:加强对充电桩使用安全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教授徐玖平提出,建议从生产源头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将充电桩及其附件产品列入国家3C产品目录,按强制性标准执行产品制造;鼓励、引导企业技术创新,从产品设计上增加漏电警示提醒等相关设置,提高产品安全性。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确保充电桩质量;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推动建立充电设备产品质量认证运营商采信制度。
压实充电桩运营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充电技术、充电设备的定期检查。有助于及时发现充电漏洞或设备毁损情况并予以整改修缮。
将充电桩纳入统一管理系统平台。建议实时监测电流、电压、温度等信息,将充电桩数据实时传输到相关机构加以监控,一旦出现异常,可即时预警,提前降低风险发生概率。
推动统一充电桩建设标准工作。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快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确保充电桩在电气设计、结构设计、安装规范等方面形成统一标准;提高施工企业和安装人员的资质要求,建立充电设施的验收和评估制度。充电设施建设完工后,应由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技术确认工作,重点验收充电设施产品质量、施工质量、电气安全等指标,形成验收记录,确保责任溯源。
加强充电桩安装的事前统筹规划、审查等工作。建议相关机构应对充电桩安装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存档审查记录,加强统一规划和统筹协调,务必保证符合消防要求;明确充电设施业主、居住社区管理单位、维保单位等各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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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荣:建议厘清职责细化充电桩运行管理
全国人大代表、九江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公交驾驶员张海荣在安全监管方面建议,明确划分电力、消防救援、住建等部门在充电桩安装、运行中的监管职责,细化充电设施的质量审核、综合验收及运行监管工作,建立协同监管机制,避免出现监管空白;推广标准化、常态化的日常运维机制。例如,设置地下停车场温控监测系统,搭建“车-桩-网”一体化监测平台,实时监控电池状态、充电温度等,对异常情况提前预警,整合消防救援部门、物业、车企数据,实现火情快速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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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平:建议乡村多建一些充电桩
全国人大代表、眉山市太和镇永丰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李雪平在调研中发现,虽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建设重点任务,部分地区也出台了对应计划和服务工程,但大部分农村地区仍缺乏推进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建设具体实施细则。
“农村充换电设施建设周期和办电周期总体可控,但不同程度受电网条件、审批效率等因素影响。”比如,大功率快充桩往往需配套电网改造,审批流程耗时长,导致落地周期长,且大部分农村地区缺乏专业运维团队,充电设施故障修复周期长,影响用户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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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媛:推动川渝跨省充换电设施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电网四川电力(广安)连心桥共产党员服务队总队长蒙媛为共建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议:一是争取工信部编制专项规划,支持川渝共建研发制造基地,打造毗邻地区配套产业集聚区;二是制定专项政策,推动川渝跨省充换电设施、智慧公路及“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建设;三是加大东部产业向川渝转移支持力度,强化产业链协作;四是出台氢能产业支持政策,降低氢燃料电池汽车使用成本,推动其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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