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整体部署要求,将绿色转型融入经济社会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大力支持下,出台了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近年来,内蒙古聚焦绿色转型,谋划储备实施了一批高质量绿色转型示范项目,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绿色动能。
当前,内蒙古作为全国8个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先行先试地区,正在编制“十五五”规划,处于能耗双控转向碳排放双控的关键时期。内蒙古依托新能源优势、煤炭资源丰富、多能互补、多场景消纳的先天条件,加快推动谋划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的示范项目至关重要,特面向全国进行项目征集储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储备支持方式
通过征集储备的项目,将按照“分类纳入、精准施策”的原则予以支持。对全国范围内具有引领性、带动性、科研性的重大示范项目工程,将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十五五”规划重大示范项目工程;对自治区范围内具有示范性、推广性的重大示范项目工程,将积极争取纳入到自治区“十五五”规划重大示范项目工程;对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绿色低碳转型的示范项目,将分批支持纳入国家绿色低碳转型示范项目储备库;对符合国家“两重”“两新”中央预算内支持方向的新建、在建项目,将积极报送国家争取资金支持。
二、征集储备支持方向
(一)减碳固碳类项目。CO2点源碳捕集技术项目、CO2转换利用技术项目、CO2运输与封存技术项目、CO2化学与生物利用技术项目、CO2地质利用与封存等技术项目。
(二)煤电低碳化改造类项目。一是生物质掺烧类项目。利用农林废弃物、沙生植物、能源植物等生物质资源,综合考虑生物质资源供应、煤电机组运行安全要求、灵活性调节需要、运行效率保障和经济可行性等因素,实施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发电。二是绿氨掺烧类项目。利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富余电力,通过电解水制绿氢并合成绿氨,实施燃煤机组掺烧绿氨发电,替代部分燃煤。
(三)绿色低碳示范类项目。大容量、低成本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高效大容量风电示范项目、热电联产解耦改造示范项目、煤电机组耦合新能源“灵活性+低碳化”示范项目等39个具体技术方向(具体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
(四)节能降碳和污染治理类项目。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项目、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重点领域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和节水、循环利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在建、新建、拟建项目。
三、征集储备支持服务
按照随时征集、随时储备“常态化”原则,采用区内区外、线上线下的征集储备方式予以对接服务。一是区内项目单位机构(企业)参考征集储备表(附件1),由盟市联络员进行征集储备服务。二是区外项目单位机构(企业)参考征集储备表,可由自治区联络员、意向建设地点盟市联络员分别进行征集储备双向服务。
附件: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环资领域重大示范项目工程征集储备表.xls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及各盟市联络员名单邮箱.xlsx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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