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7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6大项18条具体措施,抢抓汽车绿色化、数字化、无人化、平台化产业重构机遇,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自2023年11月27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涉及到氢能方面的主要内容:
三、提升汽车产业先进制造能级 (七)加速创新成果应用落地。 围绕新一代模块化高性能整车平台、车身一体轻量化、底盘一体化、线控底盘集成化、多能源动力系统集成、基于域控制器的新型电子电气架构以及能量管理为核心的智能控制等整车技术;先进电池材料、电池结构优化、固态电池、燃料电池等新一代电池技术;新型驱动电机、多合一电驱动总成、第三代功率半导体、轮毂电机等电机电控前瞻技术;车规级芯片、“车能路云”一体化应用、工业设计软件、通用大模型等智能化技术加速实现创新成果转化,按项目总投资的规定比例予以不超过1500万元资助。 (九)加快企业绿色化转型。 选取充电桩、动力电池等链条龙头企业率先开展碳足迹核算应用,逐步带动全产业链企业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评价。支持产业链企业绿色化升级转型,通过绿电交易、节能减排服务等创新模式打造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予以支持。 四、加大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力度 (十)提升电动化及清洁化水平。 探索开展纯电动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矿场等特定场景重型货车运营示范。对符合条件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按照广东省奖补政策予以购置补贴和车辆运营补贴支持。 (十一)完善补能基础设施网络。 支持综合能源补给站(氢、油、电)、换电站及多功能智能杆建设,对符合建设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制定出台加氢站管理办法,对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按照相关政策予以支持。 五、支持汽车产运贸一体化发展 (十六)提高国际化合作交流水平。 鼓励企业加快海外业务布局,推动海外生产基地建设,在政策咨询、法律服务、海外融资、签证办理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展会,按相关规定予以资助。支持举办高规格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国内国际展会、论坛及赛事,对具有影响力和行业带动力的活动,按相关规定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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