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1日,鄂尔多斯人民政府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以下为《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鄂尔多斯市氢能发展的背景和意义 (一)国内外能源转型,氢能为重要抓手 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加速进行,氢能制取、储运和燃料电池等技术日渐成熟,氢能成为未来全球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日本、韩国、欧盟等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均将氢能纳入能源发展战略,持续加大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扶持力度,加速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普及交通等氢能利用市场,促进零碳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在氢能技术研发、关键材料制造等方面处于全球领先位置。国内氢能产业加速规划布局。国家级氢燃料电池车产业扶持政策正式落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均引导和鼓励氢能发展。广东、山西、山东等地方政府的利好政策相继落地,各地区结合自身的资源禀赋形成了独特的产业特点和优势。氢能制备储运、燃料电池系统集成、加氢设施等主要技术和生产工艺不断进步,氢能由示范应用逐步走向规模化推广,产业链条不断完善,氢能产业呈现加速发展态势。 以氢能为纽带,可连接煤炭、天然气、风能、太阳能等多种能源形式,协同管理能源供应端和消费端,推进煤炭优质产能充分释放,构建“多能互补、源网荷储协同”的一体化区域能源网络,充分挖掘鄂尔多斯氢能资源潜力,逐步增加氢能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发挥氢能作为储能介质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和能源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中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增长,以助推鄂尔多斯由化石能源大区向清洁能源大区转变,实现“四个千亿”的目标。 (二)双碳政策层层落实,转型迫在眉睫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宣布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后,中央到地方均在制定实现“双碳”目标各项政策和行动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对“双碳双控”目标实行层层分解逐级落实。随着全市经济社会要走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以及“双碳”时间点临近,减排降耗、节能增效力度只会有增无减。以煤炭为经济基础的鄂尔多斯在日益趋严的“双碳双控”政策下,实现能源和产业转型发展已经迫在眉睫。 (三)重塑零碳工业体系,把握时代机遇 发展氢能产业可助推鄂尔多斯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绿色低碳转型的战略机遇。当前鄂尔多斯发展立足于煤炭和天然气,基于传统能源的发展模式竞争能力差。因此鄂尔多斯必须要利用现有优势,加快培养氢能产业,建设以氢能为核心的新能源示范先行城市,可解决能源转型、节能减排、双控双碳等诸多问题。随着《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抢抓氢能产业进入市场化临界点战略性机遇”、鄂尔多斯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打造全国氢能生产应用示范基地,站在全国“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借助内蒙古自治区打造“风光氢储”产业集群的契机,依托我市资源禀赋,加速发展氢能产业,从产业结构、技术结构、供求结构等方面实现转型。产业结构方面,氢能产业制用两端带动产业链中游氢能储运、加氢等环节的发展,吸引一批技术装备、零部件等企业入驻,推动鄂尔多斯经济由能源化工向汽车、零部件、装备产业发展的产业结构转型。技术结构方面,氢能装备和核心部件生产技术属于高精尖技术,发展氢能产业带动鄂尔多斯由传统能源化工技术向高新技术结构转型。供求结构方面,鄂尔多斯氢能产业发展将吸引外部高技术含量企业入驻,打造本地应用场景,将大量能源资源本地化利用、产生高价值增值,实现由能源外输到内部消化的供求结构转型,深入实施规上企业“三清零”行动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计划,推动创新主体增量提质。 二、鄂尔多斯市氢能发展的基础 (一)土地和风光资源规模优势保障转型速度 鄂尔多斯市全年平均日照时数可达3100小时,日照时间充裕;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风能品位高、有效风时多、稳定度高、连续性好,在大量的采煤沉陷区、复垦区和矿区排土场,具备建设千万千瓦级大型光伏发电基地和大型风电基地的优越条件。截至2020年底,鄂尔多斯市新能源总装机313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装机191万千瓦,风电装机40万千瓦,水电装机76万千瓦,生物质装机6万千瓦。当前可利用土地资源超1万平方公里,可发展新能源约1.2亿千瓦,其中风电约0.15亿千瓦,光伏约1.05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制氢潜力近400万吨。 (二)化工和重卡应用潜力领先支撑发展潜力 鄂尔多斯市是国内最大的中长途、中重型燃料电池货车、重卡及矿卡应用场景所在地之一。据统计,鄂尔多斯市汽车保有量61.5万辆,运煤重型卡车、工程货车约33万辆,其中从事煤炭中短途运输18万辆、工程卡车15万辆,仅鄂尔多斯地区蒙K牌照重型运输车辆有2.1万辆。大路、纳林河、苏里格、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圣圆、独贵塔拉、上海庙等煤化工产业聚集区,可通过发展氢能,实现煤基多联产产业体系建设,打造出上下一体、纵横链接的新型煤化工产业集群,实现大规模化石能源替代和二氧化碳超低排放的绿色化工新路径,发展高附加值的氢气化工产品,逐步形成世界领先的现代氢能驱动型煤化工产业示范区。 (三)电网和管网既有通道优势提供发展基础 电网方面,我市火电总装机2299万千瓦,已建成以鄂尔多斯为起点的电力外送通道2条,外送能力1460万千瓦,将新能源发展与能耗双控、绿色矿山等工作相结合,实施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新能源消纳工作,调峰负荷由现在的50%提升至20%,可满足可再生制氢灵活性需求。油气管网方面,我市境内共有油气长输管道22条,构筑全国最大区域的油气管网系统,区域相济、调运灵活、运行可靠。交汇西气东输管线、陕京管网、靖西管网等10条主干线,成为中国陆上天然气管网枢纽中心和“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枢纽,为氢能储运提供后备基础。 (四)研发和制造区域先发优势打出转型高度 鄂尔多斯氢能装备制造能力在内蒙古和西北地区具备先发优势。目前上游氢气供应端已有企业5家;中游已经聚集了燃料电池系统及关键零部件领军企业重塑科技、国内领先的燃料电池电堆企业上汽捷氢科技、国鸿氢能等多家企业;下游整车制造和车辆运营有上汽红岩、格罗夫、奇瑞汽车、圣圆能源等企业,产业雏形基本形成。 但同时,鄂尔多斯氢能产业发展存在瓶颈主要表现在燃料电池电堆核心技术与关键材料、加氢站用氢气压缩机、高压储氢系统关键部件以及氢气加注机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产能布局略微滞后,技术标准、检测体系发展滞后。而人才紧缺、基础设施薄弱以及未建立完善的规划政策体系三重制约因素导致我市氢能产业发展困难。首先是研发领军人才及专业化团队、关键技术领域人才紧缺,致使掐脖子技术无法得到解决;市内尚无关于氢能源或相关产业的科研院校,无法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队。二是氢能专用设施建设薄弱,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在审批及运营管理等环节缺乏总体设计和政策支持,建设进展缓慢,影响了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应用。三是规划政策体系有待建立。氢能企业缺乏规划统筹,布局分散,上下游企业联系不够紧密,缺乏集群协作效应。各级政府、企业及公众对氢能安全方面的认知尚需进一步提高。 三、鄂尔多斯市氢能产业发展愿景 (一)总体愿景和发展方向:“一城、一圈、一带” 鄂尔多斯在氢能产业上要向“一城、一圈、一带”愿景目标发展,“一城”是指打造鄂尔多斯“北疆绿氢城”国家级氢能产业综合示范区,“一圈”是指以伊金霍洛旗为先行区、带动六旗两区发展共同建设氢能产业发展生态圈,“一带”是鄂尔多斯依托自身优势沿黄河一线走出去,实现呼乌鄂包区域合作,打造河套地区及黄河中上游氢能源合作带。
(二)产业发展目标:分步走,打造西北氢能产业高地 鄂尔多斯市规划通过三个阶段跨越式发展,使氢能产业迎头赶上,在全国占据一席地位并形成较大的差异化优势,第一阶段(2023年底前)为试验示范阶段;第二阶段(2025年底前)为加速推广阶段;第三阶段(2030年底前)为示范成果转化应用阶段。 第一阶段(2023年底前)。氢源方面,整合我市及周边地区现有副产氢、化石能源制氢资源,适度发展小型离网可再生能源制氢,加快推进现有5个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形成稳定的氢源,可再生氢和低碳氢规模达到5万吨;制氢装备方面,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电解槽、风电、光伏等与氢能制备相配套的装备生产企业5—6户,实现制氢装备本地化采购;氢燃料电池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方面,全力引进国内有实力的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实现3—4户整车,5—6户电堆、动力系统及电堆集成所需装备生产企业落地我市,并形成部分产能;应用场景方面,在伊金霍洛旗及周边打造4个煤炭短倒运输应用场景,在伊金霍洛旗、东胜区打造1—2个城市交通、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应用场景,各类氢燃料电池车辆达到1500台;加氢站布局方面,在伊金霍洛旗及周边旗区布局加氢站20座;政策保障方面,完成《鄂尔多斯市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能源供应站规划》《加氢站管理办法》,形成完备的财税鼓励支持政策、各类管理办法及安全保障措施及办法。 第二阶段(2025年底前)。氢源方面,向自治区继续争取5—8个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全市匹配部分上网指标的制氢能力达到30万吨以上,同时发展10万吨以上离网制氢能力,形成40万吨以上稳定可再生氢供应;制氢装备方面,继续引入与全市制氢能力相配套的制氢装备生产企业;氢燃料电池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方面,继续引进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实现5—7户整车,7—9户电堆、动力系统及电堆集成所需配套装备生产企业落地,整车制造能力达到1万辆,形成较完备的氢燃料电池整车整备制造全产业链;应用场景方面,从煤炭短倒运输延长为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应用场景扩大到全市,其中东胜区、伊金霍洛旗、康巴什区打造10个以上的城市交通、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应用场景,所有旗区共打造50个以上应用场景,并视情况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公务用车、冷链、特种车辆、快递配送等方面的应用。全市各类氢燃料电池车辆达到5000台以上;加氢站布局方面,在全市布局90座以上各类加氢站,保障各类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加注需求;氢化工方面,推动宝丰、国能投、中煤、中石化新星依托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开展合成氨、合成甲醇领域清洁氢替代化石能源制氢的规模化示范,并持续推进“液态阳光”技术中试扩大。 第三阶段(2030年底前)。氢源方面,全市可再生氢制造规模达到100万吨/年以上,形成完备的制氢装备及零部件生产体系,满足我市及周边地区的采购需求;通过优胜劣汰,形成国内先进完备的整车、电堆及各类零部件生产体系;本市氢燃料重卡替代燃油重卡率达到30%以上,城市交通、垃圾处理等车辆替代燃油、燃气车辆率达到15%以上,开展政府、企业、家用氢燃料电池车小型车辆的试验示范,全市各类氢燃料电池车辆达到2万台;在全市布局300座以上各类加氢站;推动可再生氢在煤化工行业的规模化应用,具体包括可再生氢+煤化工生产烯烃、天然气、油品及化工品,以及可再生氢+二氧化碳生产甲醇及下游产品等;推动建立国际领先的氢能科技创新平台和氢能国际交流平台,推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金融机构等组成的氢能产业联盟在我市落地,开展产业基础研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人才培养。
四、实施路径和重点任务 (一)打造多元化氢源保障 方向:“主零碳、补低碳、替高碳”,新增制氢产能以零碳电解为主 在氢气制备上,鄂尔多斯需“主零碳、补低碳、替高碳”,立足可再生能源资源和电解水制氢技术高起点,短期内实现高碳制氢向低碳制氢转型,新增制氢以零碳为主。绿色制氢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可再生资源电力制氢,充分利用鄂尔多斯风电光伏潜力和优势,实现常规化制氢;二是发展谷电制氢,通过利用错峰时间上网的富余电力制氢,作为可再生能源制氢的补充,实现可优先在大型工业企业聚集地区及氢能应用示范区推广谷电制氢项目。 任务:2023年前,统筹副产氢和富余产能,培育可再生氢产能。 做好各旗区氯碱副产氢提纯改造,对全市副产氢统筹利用。按能收尽收、能用尽用原则,依托中谷矿业、君正能源、双欣环保、亿利化学等企业,做好副产氢提纯外供准备,通过技术改造提升氢气品质、提高副产氢气回收率,并鼓励供氢和用氢企业的合作,保障氢燃料电池汽车等初期用氢经济性。 充分利用神华煤制油天然气制氢富余产能,做好电解水制氢过渡阶段的相关推进工作。以神华集团为重要制氢基地,通过推动实施技术改造、提高天然气供应、安排能耗和碳排放指标等方式,置换部分天然气制氢产能,做好电解水制氢投产前产业发展初期氢源保障。 加速培育电解水制氢产能。加快推进达拉特经济开发区、上海庙经济开发区、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准格尔旗纳日松等5个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加强监督评估,确保2022年底实现并网投产。积极推动圣圆正能、圣圆能源、宝丰风光氢储一体化、亿利库布其绿氢示范基地等项目纳入自治区2022年风光制氢示范项目名单,力争部分项目一期2022年开工建设投产,后续各期陆续建设,加速电解水制氢落地,快速实现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化应用,争取到2023年实现可再生氢产能5万吨。 任务:2025年前,全力推动电解水产能爬坡,满足多元应用场景 打造多个风光氢储基地项目,满足化工替代需求。逐年谋划依托宝丰、中石化、中煤、神华等争取5—8个匹配部分上网指标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推进电力资源优势地区开展离网制氢基地建设。到2025年,实现可再生氢40万吨,满足化工和交通等领域替代需求。 试点示范加氢站现场制氢,满足远氢源地区加氢站补氢需求。建设电解水制氢、加氢功能于一体的综合能源供应站,通过风光资源置换、远氢源/近氢源加氢站打捆等方式,在远氢源地区建设3—5个加氢站现场制氢示范项目,完善氢能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助推远氢源地区氢能应用。 任务:远期,补足化石能源清洁制氢产能,提高氢源多元化保障 化石能源清洁制氢方面,在乌审旗等资源优势地区,试点示范天然气裂解制氢技术,促进天然气资源循环;根据技术成熟度和经济性,逐步推动CCUS技术在煤制氢场景应用,加快可再生氢应用和煤制氢降碳需求耦合;电解水制氢方面,跟踪阴离子膜(AEM)和固体氧化物(SOEC)电解水制氢技术,待技术相对成熟稳定后,同步开展试点示范,提高制氢效率,推动电解水制氢技术加快迭代和降本。
(二)统筹规划储运体系 方向:构建分布式、多元化、规模化、多场景储氢体系 氢气储运是氢能利用的重要环节和主要瓶颈,鄂尔多斯市需超前规划布局,以智慧赋能支撑现代氢气储运体系建设,打通制氢到用氢的市场链条,推动制氢、储氢、运氢、加注以及全产业链条与市场消费相结合,联动优化氢能基础设施布局,为氢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奠定基础。 任务:2023年前,挖掘高压气氢潜力,打造初期高效便捷储运体系 高压气氢联动本地工业和交通需求。依托成熟规模化储存技术,初步建立氢气储运能力,满足短距离氢能需求。重点采用高压气态储氢和长管拖车运氢,满足加氢站补氢需求,短途点对点管网运氢,满足化工用氢需求或近制氢厂加氢站需求。通过优化氢气供应布局,试点更高压力等级,设计优化氢气储运路径,最优运输半径达到50—200公里,氢气道路运输能力达到10t/d,百公里运氢成本低于8元。 探索低温液氢储运技术,形成多元化氢气储运格局。积极与AP、普莱克斯、法液空、国富氢能、中科富海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伊金霍洛旗引进航天101所进行5t/d液氢工厂技术示范运行,初期作为高压储运网络的补充。 建立氢气储运管理协调机制及平台。推动基础设施立体互联、运输服务一体融合,建设综合运输信息、物流资源交易、氢气交易服务等物流信息平台,提供信息发布、线路优化、仓配管理、数据分析、客户咨询等服务,解决制氢企业和终端用氢设备之间物流信息孤岛瓶颈,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支持重点市内管输单位建设智能化管线系统,建设具有全面感知、自动预判、智能优化、自我调整、安全预警、高效运行的智能化管网。 任务:2025年前,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大幅提升储运经济性 建设更大规模制液氢项目和液氢加氢站,推动液氢规模化应用,打造液氢输运体系。全面推动液氢规模化应用,通过采用液氢运输,极大地促进氢气下游应用的发展。在伊金霍洛旗、鄂托克前旗、准格尔旗等地区积极建设大规模液氢项目,2025年实现大规模液氢项目3个以上,单项目产能平均超过10t/d,布局建设供氢能力5000kg/d以上的大型液氢加氢站5—10个,打造健康有序的液氢运输体系,满足市内车辆需要,提前杜绝“加氢难、用氢难”问题,氢气道路运输能力达到70t/d,百公里运氢成本低于8元,实现300—400公里辐射区,满足中距离氢能需求。 有效推进天然气掺氢技术示范,积极开展新型储氢技术示范,做好储运资源规划。制定和完善我市天然气掺氢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联合天然气运营公司建设掺氢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利用天然气掺氢满足化工用氢、建筑用能等氢能综合利用需求。在市区核心地段加氢站等高安全需求场景开展有机液态储氢示范,在风光氢储大基地等开展固态储氢技术示范,对不同储氢技术综合评估,丰富多元化氢储运手段,做好相关资源和技术储备。 任务:远期,纯氢/掺氢网络逐步成型,具备跨区运输能力 开展库布齐沙漠风光新能源基地制氢,并掺入天然气管网进行远距离运输,降低储运成本。规划新能源基地到重点化工园区、化工园区之间的纯氢/掺氢管网,提升互联互济能力,有效提高可再生氢、副产氢综合利用水平。利用鄂尔多斯完备天然气管网体系和低温液氢储运体系,将运输半径扩大至800公里左右,拓展氢气运输服务能力和范围涵盖呼包银榆城市群,实现氢气远距离安全、经济运输,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
(三)优化加氢网络布局 方向:“一线两轴多点”,逐步实现全域加氢基础设施覆盖 科学规划氢能运输路径,构建高效率、低成本的加氢基础设施网络,形成“一线两轴多点”加氢网络方案,实现最佳经济效益。“一线”是指东康快速路延伸至机场高速,“两轴”是荣乌高速、包茂高速两条高速公路,“多点”是指各旗多个重点矿区、化工园区、物流园区。通过“两轴”向外辐射可以连接其他省市、通过“一线”对内可以服务主城区。通过“一线两轴多点”加氢网络覆盖鄂尔多斯所有区旗,支撑燃料电池物流车和燃料电池长途巴士跨区域运营。 任务:2023年前,重点地区布局建设,实现“车站联动”运营 推动重点矿区、重点煤化工园区加氢站布局。鄂尔多斯地区煤炭及各类矿产资源丰富,矿区内大量矿物资源运输依靠重型卡车。根据矿区重卡应用场景,在伊金霍洛旗、达拉特旗、东胜区、准格尔旗等地区矿区附近建设加氢站,满足矿区到发运站短距离线路推广氢燃料电池重卡加氢需求。 推动“一线两轴”高速公路加氢站网络建设。“一线”东康快速路延伸至机场高速,“两轴”荣乌高速、包茂高速两条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沿线建设商业化运营加氢站。在公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考虑安全因素,在人口密度低的高速沿线建设油气电氢一体化混合加注站。 任务:2025年前,实现加氢站全市重点覆盖 完成城市中心区、重点枢纽点布点,拓展旗间通道加氢站建设。在东胜、康巴什、阿勒腾席热镇城区规划布局加氢站充电站10座,分布于东西片区、主要功能区及主干线,满足公交、城市交通、公务车等需求。旗间通道根据货运需求建设不同规模加氢站,满足补氢需求。 围绕其它旗区及重点工业园区所在地逐步向外辐射。开展加氢站优化布局,以各旗区及重点工业园区为重点,逐渐向外辐射布点,扩展加氢站服务范围。 任务:远期,呼包鄂乌市级区域合作,延伸辐射带动蒙陕宁晋省际发展 加强区域间合作,在城市间高速进行加氢站布局,服务物流货运需求。结合鄂尔多斯地理位置优势,向东、西、南三个方向进行区域合作,东部地区合作范围包括山西,延伸至北京城市群,西部合作范围包括蒙西和宁夏,南部合作范围为陕西省尤其是陕北地区。
(四)实施多元化应用工程 1.绿色化工 方向:向低碳零碳化工转型,氢基精细化工突破实现高价值增值 鄂尔多斯作为全国煤化工生产基地,以氢基化工为路径,实现传统煤化工向低碳、零碳化工转型。以可再生氢合成甲醇为基点,拓展可再生氢精细化工,实现化工产业高附加值经济,打造国内首条绿色甲醇化工、绿色合成氨产业链。 任务:2023年前,开展可再生氢替代示范,推动化工行业降碳增值 推动可再生氢替代多元化试点示范,降低传统化工单位能耗/排放。坚持创新驱动、示范先行发展战略,统筹布局可再生氢替代工程示范试点,根据化工工业园区资源条件、环境容量情况,推动氢能与风电、光伏、化工等一体化发展。推动宝丰、中石化新星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建设合成甲醇、合成氨可再生氢替代项目2—3个,2023年前实现可再生氢甲醇替代15万吨/年,可再生氢合成氨替代4万吨/年。 积极布局可再生氢精细化工产业链,打造绿色精细化工基地。积极推动鄂托克前旗可再生氢精细化工项目落地,鼓励乌审旗宝丰、中石化新星、中煤,伊金霍洛旗汇能煤制气、神华煤制油、正能煤焦化等向精细化工延伸,利用可再生氢产业发展新型尿素、烯烃、脱硫剂、碳化硅等精细化工产品。在煤化工产业链上游实现可再生氢替代降碳的同时,利用精细化工高附加值优势,覆盖部分可再生氢阶段性高成本,形成绿色精细化工集群。 任务:2025年前,全面推进可再生氢替代,打造“液态阳光示范基地” 以四大化工园区为重点,全力推动可再生氢替代。以前期示范工程为基础,在鄂尔多斯全面推广可再生氢替代。打造煤化工四大化工园(大路工业园、图克工业园、蒙西工业园、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先行示范区,配合减排任务及经济政策,倒逼企业加快建设可再生氢替代工程。积极推动神华、久泰、天润、中煤加快合成甲醇、合成氨可再生氢替代进度。 打造“液态阳光产业示范基地”,延伸绿色化工产业链。以乌审旗、鄂托克前旗可再生氢+二氧化碳捕集合成甲醇项目为基础,推动液态阳光中试放大示范落地,打造“液态阳光产业示范基地”,预计2025年鄂尔多斯“液态阳光”甲醇产能超过20万吨,点亮鄂尔多斯“创新氢能”名片。以可再生氢合成甲醇为起点,发展可再生氢精细化工,打造国内首条绿色甲醇化工、绿色合成氨完整产业链。 做好鄂托克旗、杭锦旗等地区部分产能替代。推进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积极推动鄂托克旗、达拉特旗等小型化工项目集中转型清退,加快上马规模化绿色化工,实现动能转换。 任务:远期,打造国际领先氢基化工基地,实现全流程资源化利用 推动一批先进制氢技术跨界融合应用研发示范项目。在可再生氢合成氨、合成甲醇项目示范基础上,打造合成甲烷示范、合成航空煤油等系列氢基合成燃料项目,将鄂尔多斯打造国际领先氢基合成燃料化工基地,推动国内航空、航运、建筑多个领域实现碳减排,依托氢基化工实现全环节资源化、一体化利用,助力双碳目标。
2.交通应用 方向:“一纽中心、全场景应用”,打出示范城市群新高度 打造“一纽中心、全场景应用”氢能绿色交通体系。“一纽中心”指在鄂尔多斯市建设全国氢能产业示范区,以伊金霍洛旗为先行试点,在包括氢能制备储运、氢燃料电池制造、产品总装、示范应用等在内的氢能综合应用中发挥重要作用;“全场景应用”指随着燃料电池技术成熟,由重卡逐步拓展至工程机械、有轨列车、市政车辆、乘用车等。 任务:2023年前,以重卡为抓手,围绕重点区域,打通交通应用瓶颈 依托示范城市群政策,做好重卡应用示范工作。在国家氢能及燃料电池发展机遇下,坚持以产业发展与示范应用深度融合,依托国家燃料电池示范群推广应用政策,扎实做好燃料电池重卡的示范工作;以重卡为抓手,以煤炭运输作为主线,根据矿区重卡应用场景,围绕伊金霍洛旗,康巴什区、达拉特旗、东胜区、准格尔旗等重点地区,矿区到发运站短距离线路等场景,大力推进燃料电池重卡应用。 以伊金霍洛旗为重点,全域协同打造规模化区域示范标杆。打造燃料电池车队集群,打通氢能重卡应用瓶颈,形成以伊金霍洛旗作为重点区域,将其打造成为鄂尔多斯乃至整个内蒙古自治区燃料电池重卡规模化应用的示范标杆;并通过规模化推广应用,逐步降低燃料电池系统及燃料电池汽车生产和使用综合成本。 成立运营发展平台,提高产业发展效率。鼓励设立平台公司,根据氢能产业发展特点,统筹布局燃料电池汽车运营和加氢站建设,破解车站协同难的行业痛点。不断推动氢能产业相关的政策、标准、法规完善,建立健全氢气生产和储运、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的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打通体制壁垒,使氢能产业发展有规可依。 任务:2025年前,推动燃料电池示范纵深发展,交通应用全域覆盖 开展燃料电池货运列车场景示范。在燃料电池电堆及核心零部件综合成本大幅下降的基础上,推动燃料电池示范的纵深发展,逐步将燃料电池在重型卡车领域的应用扩展,依托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煤炭基地、化工园区场景,开展燃料电池货运列车有序示范。 开展特种工程车辆场景示范。通过在神华等大型煤炭企业煤矿内部进行煤矿大型运载矿车、叉车等特种工程车辆燃料电池动力替代,快速挖掘出煤矿内部实现零碳交通的应用路线,并快速复制于其他矿区,打造煤炭矿区内部绿色低碳运营体系。 燃料电池重卡成本持续下降,交通应用范围拓展全域。充分借助氢能重卡示范的带动作用和形成的产业基础,不断拓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其他交通领域的应用,依托前期示范已建立的加氢网络,逐步开始尝试燃料电池在城市公交车、中小型物流车、环卫车、工程车等领域的应用推广,将燃料电池推广至交通应用全域。伊金霍洛旗内部货运、市政、商务车辆实现燃料电池动力加速替代。 任务:远期,重塑零碳交通体系,燃料电池加速替代 大部分工程、卡车、环卫车、物流等领域实现燃料电池车辆替代。在实现全市全面推广燃料电池重卡以及在各类车型尝试探索应用的基础上,实现全市大部分城市公交车、中小型物流车、环卫车、工程车等车辆的全面替代。优先利用地域优势,加大燃料电池物流领域的推广力度,建立“300公里氢能合作圈”,以300公里氢气输运半径辐射包头、呼和浩特、朔州、巴彦淖尔、银川等城市和地区。 应用领域持续拓展,实现公务车、出租车、私家车燃料电池动力化。利用燃料电池在北方严寒地区相比锂电具备优势的特点,逐步将燃料电池拓展至乘用车领域,以燃料电池出租车和公务用车应用为切入点,推进燃料电池在乘用车领域的示范推广,构建我市氢、站、车为一体的氢能零碳交通体系,引领交通低碳化。
(五)打造全产业链装备体系 方向:制氢用氢双抓手,贯通产业链条,打造西北氢能装备基地。 以形成强有力的竞争优势为目标,建成围绕氢能源制备、储运、加氢、燃料电池和高端化工装备制造在内的氢能全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化、规模化效应,进而推动区域效益最大化。在打造全产业链过程中,以龙头企业为抓手,做到产业链条完善、集约化程度高、专业分工明确,夯实产业集群发展的根基,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任务:2023年前,以燃料电池、电解槽双核心,抢占氢能装备产业发展先机 积极引进关键配套装备和整车企业,形成产业“虹吸效应”。伊金霍洛旗以蒙苏工业园区为核心,加快上汽红岩、捷氢科技、飞驰科技、国鸿氢能等燃料电池整车和系统生产本地化,提升核心产品的研发和制造能力,在多场景商用示范,商业模式探索等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东胜区以装备制造工业园区为核心,引入上海重塑、武汉格罗夫、中博源、加拿大能源之星、杭州赫日等形成氢能重卡/商用车生产、研发、运营平台,布局建设辐射服务全自治区,乃至全国的新能源(氢)硅谷(中国)示范产业园。形成氢能源整车、零部件、辅助系统、电堆为主的装备及燃料电池汽车生产,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和电池组装的制造产业体系,通过内部竞合提高生产能力和对外虹吸落地更多配套能力。 引入国内电解槽龙头,打造制氢装备核心竞争力。以伊金霍洛旗为主,发展绿色制氢装备产业,积极引进考克利尔竞立、中船派瑞氢能、隆基氢能等国内行业领先的碱性电解槽制造产业,配套石墨、氟化工生产企业,提升碱性水电解制氢设备生产能力,实现制氢装备的就地生产与采购。针对新能源出力波动性大、可再生氢负荷跟随困难问题,吸引康明斯、西门子等国外先进以及赛克赛斯等国内具有PEM电解槽自主产权与规模化能力的企业。做好翌晶能源等固体氧化物电解槽/阴离子膜电解槽、大连物化所等光催化制氢领域企业院所前期招商引资和培育工作。 任务:2025年前,贯通氢能全产业链条,打造伊金霍洛旗、东胜氢能氢能装备双基地 实施“储运加”补链工程,形成上中下游配套产业体系,打造伊金霍洛旗氢能全产业链装备基地。以伊金霍洛旗为核心,积极引进航天101所、中集安瑞科、中材科技等企业,落地液氢工厂技术、30兆帕以上气氢运输技术、75兆帕超高压车载储氢技术及相应材料/装备配套生产能力。引入国家能源集团北京低碳院、中鼎恒盛等企业,落地加氢站整套装备生产能力,最终实现伊金霍洛旗全产业链核心设备本地化生产、领先工艺本地化优先使用,形成储运装备、加氢站配套设备等补链制造体系。 坚持燃料电池全产业链发展,提升核心零部件配套能力,打造东胜燃料电池全产业链装备基地。以东胜区为核心,引入燃料电池八大零部件龙头企业生产制造,以已落地整车/系统厂商为牵引,加快擎动科技、鸿基创能、山东东岳、济平新能源、上海致臻等相关配套膜电极、质子交换膜、催化剂、双极板企业落地本地;引入势加透博、山东东德等燃料电池系统BOP设备产能落地,形成完整燃料电池核心装备生产能力。基于跨季节储能和支撑发电端转型需求,做好具备固定式氢燃料电池发电技术与商用经验的企业招商,提前布局固定式燃料电池发电市场。 任务:远期,装备服务能力外溢,形成鄂尔多斯氢能产业大循环通过氢能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行业领先企业与科研机构,打造氢能在多场景商业示范,形成具有鄂尔多斯特色的“新能源制氢”“储运综合能源站”“燃料电池系统”“燃料电池材料与核心零部件”“燃料电池整车”产业链项目与示范区,形成鄂尔多斯氢能产业发展内循环。通过持续提升装备制造能力和规模化产能降成本,实现部分产品面向西北,甚至海外出口,打造产业发展外循环。
(六)打造氢能科技创新体系 方向:以关键技术、产品工程化为主线,坚持创新策源。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创新体制机制,激发企业创新活力,集中优势力量突破氢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推动氢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有效整合各类科技创新资源,建立“软硬结合、龙头企业创新为平台、新型技术和示范孵化支撑为牵引”的创新体系,为鄂尔多斯市氢能产业发展提供持续动能,实现立足蒙中、辐射黄河中上游、领先全国的目标。 任务:到2023年,打造氢能创新平台,推动技术示范迭代 推动氢能产业高水平科研平台建设。推进高效率电解水制氢、氢气纯化、检测、加油和加气站改造等多环节重点技术研发工作,重点支持国家能源集团等央企和鄂尔多斯碳中和研究院本地企业双牵头组建氢能创新联合体,建设关键共性技术平台,承担重大科技任务,力争具备创建国家级氢能技术中心条件。在“科技兴蒙”项目合作框架下,加强与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氢能领域科研平台和团队合作,提前开展氢能产业应用技术和规模化制造技术开发。通过积极打造行业层面创新联合体,实现对各类创新资源的引领,为构建低碳化、集聚化、专业化的产业发展生态搭好基础。 完善创新联合体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创新效率。凝聚多种形式的创新资源和服务资源,完善创新联合体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发展促进方面,充分发挥创新联合体高端平台作用,围绕共性技术研发、知识产权交易、成果转化推广、安全检测认证等产业发展需求,整合资源和服务,拓展服务功能,促进产业资源科学统筹配置,提高产业创新服务效率。关键技术测试方面,引进和支持中国氢能联盟研究院等第三方机构建立氢气品质、电解水制氢、储氢罐、氢安全、加氢机等关键技术装备及零部件技术测试与检测平台,构建氢安全检测研究平台,加快氢计量、取样及检测技术与服务本地化,提高平台技术与管理水平及对企业检测服务的能力,推进检测检验结果的政府采信推进国际互认。 任务:到2025年,依托骨干企业,创建一批产业创新中心,核心技术比肩国际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融合创新要素资源。围绕科技创新,重点在加氢站35MPa升级至70MPa技术、燃料电池电源多电源管理技术、热电联供系统能量管理技术、高压储氢材料研发及制造、液态储氢技术等核心技术和装备实现全面突破,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首台套认定、氢能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等方面加强支持力度。鼓励企业、高校、研究所等机构开展氢能及燃料电池的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支持企业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设立知识产权激励政策,针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给予政策激励,形成一批核心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鼓励氢能核心关键部件应用推广,打造可持续发展的氢能应用生态,支持企业实现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首批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落地。壮大氢能产业的“政—产—学—研”队伍,积极对接科技含量高、发展质量高、带动能力强的氢能项目,形成我市氢能产业核心装备制造能力。 按照国家新型研发机构模式,广泛吸纳自治区内乃至全国的科研力量打造鄂尔多斯氢能产业创新中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依托国家能源集团技术优势和中国氢能联盟资源优势,建设新能源制氢及氢能协同利用技术创新研发中心,突破大规模电解水制氢、煤基能源与氢能协同发展、氢基绿色燃料合成等瓶颈。以上海捷氢、上海重塑等研发型氢能公司为主体建设燃料电池产业创新中心,持续深耕,突破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及零部件,氢燃料电池车动力系统以及集成等关键技术和产品。 软硬结合,加强战略研判和核心技术攻关。政府财政支持氢能专项科研课题,面向产业发展趋势、技术发展水平开展战略研究和基础研究。战略研究聚焦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技术经济性突破研判,做好决策支撑。基础研究聚焦制氢、储运、加注、燃料电池等产业链核心环节,推动基础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自主研发,兼顾氢能产业关联技术,实现创新引领,促进技术的多元化与融合发展。 任务:远期,持续推动新型技术突破,打造氢基零碳技术创新策源地 争取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落地。推进固体材料储氢、有机液体储氢等新型储氢技术、新型电解水制氢装备等先进技术的突破,继续推进鄂尔多斯碳中和研究院、氢能产业创新中心等核心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高标准打造中国氢能联盟创新分中心等未来科技创新平台。积极对接科技部、中科院,推动氢能及燃料电池领域创建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推动国家级科研机构在鄂尔多斯设立氢能及燃料电池分支机构。 推动建成国际化科技创新载体,落实科技成果转化。以示范应用、技术工程化为主要目标,积极参与国家氢能相关研发任务、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示范工程建设,力争在氢能等领域攻克若干共性基础核心技术。依托鄂尔多斯碳中和研究院氢能创新联合体,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持续孵化和应用推广,打造氢能零碳技术策源地。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机构 成立以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氢能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工作组,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工作组成员,按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保障示范任务顺利完成。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负责统筹协调。成立氢能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在市能源局,工作由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工作人员从各旗区、部门、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抽调。专班日常至少保留5名以上常驻人员,其他人员在产业示范推广期做到“随用随到”,保障氢能产业应用示范顺利进行。 (二)成立产业基金 引导市内主要央国企、国投平台,共同成立氢能产业发展基金,运行初期资金不少于100亿元,主要用于产业链企业股权投资、新型技术孵化,以及燃料电池整车购置,并分年度租用给企业使用;配合开展清洁氢认证、碳减排核算方法体系、碳交易机制等创新制度体系建设;管理氢燃料电池全产业在减排信用市场交易所得费用;奖补氢燃料电池产业技术创新等。 (三)搭建服务平台 建设覆盖氢能全产业链智慧大数据服务平台,核定氢能全产业链(包括氢化工)的节能降耗和碳减排量,协调国家及自治区将氢能产业链的所节约能耗和碳减排量,抵顶煤炭、煤化工等行业产生的能耗和碳排放量,引导企业主动利用氢燃料电池汽车。同时,将部分减排量在减排信用市场交易,交易所得费用纳入氢能产业基金,用于购置氢燃料电池汽车和补贴燃料电池产业。 (四)加大项目支持 加大财政资金和产业发展基金对本地燃料电池制造企业、氢能基础设施设备制造企业及氢能终端产品企业的支持,立足自身优势,提高产品竞争力。建立健全氢能产业投融资服务机制,对氢能产业关键零部件企业、燃料电池整车制造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投资、融资和信贷支持。 (五)健全人才机制 建立完善行业人才引进、培养和储备机制。联合知名氢能研究机构,开展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研究,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领域的国内外优秀人才和团队。 (六)建立产业联盟
支持市域内龙头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等联合组建鄂尔多斯氢能产业联盟,形成本地化产业发展促进平台,加速产业发展内循环效率。并与中国氢能联盟对接,落地中国氢能联盟创新分中心,共同构建氢能产业服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