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再发氢能产业相关政策

2022年3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扫描文末二维码可查看政策源文件。
内蒙古再发氢能产业相关政策
在氢能产业方面,《规划》指出:
1、大力推进制氢产业发展。充分利用自治区丰富的新能源资源,以风光氢储产业集群发展为基础,在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等有较明确氢气消纳市场地区,以风光氢用一体化方式布局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化发展。优先在大型工业企业聚集地区及氢能应用示范区推广制氢项目。按照能收尽收、能用尽用的原则,充分利用焦炉煤气、氯碱化工尾气等工业副产氢资源,以乌海市及周边地区为重点,大力推进工业副产氢气回收提纯利用,拓展氢源渠道。将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培育成绿氢和蓝氢生产基地,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氢能供应保障体系。到2025年,全区绿氢年生产能力达到50万吨左右。
2、加快推进氢气储运加基础设施建设。以产业发展和氢源保障为基础,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规划布局加氢站,加快氢能储运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由点及面、由专用向公用、由城市向城际发展思路,优先在呼包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等地建设矿用重卡、城市公交、环卫、物流专用加氢站,鼓励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和加氢站一体化建设及运营商业模式,实现“车站联动”健康运营。开展氢/油、氢/气、氢/电合建模式试点,支持企业利用自有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改扩建加氢合建站。有序推进城市和城际公共加氢站网络布局建设,依托高速公路网络,在有条件的服务区配套建设公共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开展更高压力的氢气长管拖车运输和液氢运输示范,提高氢气输送效率,适时开展区域性氢气输运管网建设和运营示范,探索高效智能氢气输送管网的建设。到2025年,建成加氢站60座。
3、加快推广氢能应用。结合氢能产业发展需要,积极推进氢能在交通、冶金、发电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探索氢能多元化应用途径。支持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等地区的矿区和工业园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及氢能矿用重卡综合应用示范,重点是载重31吨以上的矿用重卡。加快城市公交、市政环卫、邮政物流、机场巴士等公共领域燃油车淘汰速度,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及公共机构逐步加大氢能汽车使用规模。积极探索低成本氢能在钢铁、冶金、炼化等行业作为高品质原材料的应用,在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开展氢能—冶金、氢能—化工耦合利用示范,有效降低工业领域化石能源消耗。因地制宜布局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统,在园区、矿区等地区探索开展以氢为核心的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在偏远农村牧区开展燃料电池分布式电源示范应用。
内蒙古再发氢能产业相关政策
内蒙古再发氢能产业相关政策
扫描二维码可查看政策源文件

主页 > 新闻资讯 >


读者留言

看不清?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