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被列为鼓励类,发改委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2019年10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第29号令,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19年本)》)。其中,能源化工类涉及煤炭鼓励类18项,石油、天然气鼓励类10项,新能源方面鼓励氢能、风能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鼓励氢能的发展。

氢能被列为鼓励类,发改委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此次目录共涉及行业48个,条目1477条,其中鼓励类821条、限制类215条、淘汰类441条。与上一版相比,从行业看,鼓励类新增“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服务业”、“人工智能”、“养老与托育服务”、“家政”等4个行业,将上一版“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拆分并分别独立设置,限制类删除“消防”行业,淘汰类新增“采矿”行业的相关条目;从条目数量看,总条目增加69条,其中鼓励类增加60条、限制类减少8条、淘汰类增加17条;从修订面看,共修订(包括新增、修改、删除)822条,修订面超过50%。

氢能被列为鼓励类,发改委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氢能被列为鼓励类,发改委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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