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9日,工信部发布220号“特急”函,为推动我过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遵照国务院领导有关批示要求,工信部起草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财办秘书局、发改委、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环境部、住建部、交通部、商务部、市监总局、能源局办公厅(综合司)征求意见。相关意见要在今日(2019年10月18日前反馈装备司)。具体内容大概总结如下: 《规划》提出,引导企业根据氢燃料供给、消费需求合理布局加氢基础设施。支持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开展油、气、氢、电综合供给服务。 《规划》意见稿提出,力争经过十五年持续努力,新能源汽车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融合发展协调高效、产业生态健全完善,纯电动乘用车成为主流,燃料电池商用车实现规模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趋于普及,我国进入世界汽车强国行列。 《规划》要求强化整车集成技术创新。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三纵”,布局整车技术创新链。开展先进模块化动力电池与燃料电池系统技术攻关,探索下一代车用电机驱动系统解决方案,加强智能网联关键元器件、零部件及系统开发,突破计算基础平台、云控基础平台等技术瓶颈,为整车集成创新提供支撑。 《规划》第六章第三节提出:有序推进氢燃料供给保障体系建设。 1 提高氢燃料制储运经济性 因地制宜开展工业副产氢及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先进适用储氢材料产业化。开展高压气态、低温液态及固态等多种形式储运技术示范应用,探索建设氢气运输管道,逐步降低氢燃料储运成本。 2 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引导企业根据氢燃料供给、消费需求合理布局加氢基础设施。支持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开展油、气、氢、电综合供给服务。 3 完善政策法规环境 建立促进氢燃料制储运协调发展的政策机制。完善加氢基础设施立项、审批、建设、验收、投运等环节的管理规范,加强加氢基础设施安全监管,提高加氢基础设施安全标准及检测认证能力。健全车用高压储氢装置标准及测试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