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19年6月30日发布第27号令,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以下为目录全文: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19年6月30日发布第27号令,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其中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已于2018年7月28日废止)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同时废止。 制定《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放发展部署的重要举措,在保持鼓励外商投资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促进外资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投资,促进外资优化区域布局,更好地发挥外资在我国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结构优化中的积极作用。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包括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分别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进行了修订。主要变化:一是较大幅度增加鼓励外商投资领域。《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总条目1108条,其中全国目录415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67条、修改45条;中西部目录693条,与2017版相比增加54条、修改165条。进一步拓展鼓励外商投资领域。2017年版两个目录中外商投资重点领域,除了根据技术、标准变化做必要的调整外,原则上保持不变,确保鼓励类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二是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全国目录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在电子信息产业,新增5G核心元组件、集成电路用刻蚀机、芯片封装设备、云计算设备等条目。在装备制造业,新增或修改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在现代医药产业,新增细胞治疗药物关键原材料、大规模细胞培养产品等条目。在新材料产业,新增或修改航空航天新材料、单晶硅、大硅片等条目。三是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继续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开放发展支持力度,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在商务服务领域,新增或修改工程咨询、会计、税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条目。在商贸流通领域,新增或修改冷链物流、电子商务、铁路专用线等条目。在技术服务领域,新增人工智能、清洁生产、碳捕集、循环经济等条目。四是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中西部目录进一步增加了劳动密集型、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和配套设施条目,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的支持力度。在云南、内蒙古、湖南等具有特色农业资源、劳动力优势省份新增或修改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家具制造等条目。在安徽、四川、陕西等电子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省份新增一般集成电路、平板电脑、通讯终端等条目。在河南、湖南等交通物流网络密集省份新增物流仓储设施、汽车加气站等条目。 本次修订,通过上网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并吸收了外国商会、外资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各地方的意见。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是我国重要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的外商投资项目,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税收、土地等优惠待遇。 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中得知,2019年版鼓励目录总条目1108条,其中全国目录415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67条、修改45条;中西部目录693条,与2017版相比增加54条、修改165条。外资可以在更多行业领域依法享受优惠政策。具体到氢能和燃料电池领域,有以下修改和变化: 1. 新增“氢燃料生产、储存、运输、液化”。目前我国氢气的生产和使用基本上被限定于化工区域,对符合燃料电池使用要求的氢气生产及如何将这些氢气输送到使用区域的经验和技术相对薄弱,因此该条目的增加将有助于我国相关技术的发展。 2. 修改“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研发”中对燃料电池的表述。与2017年版相比新增“燃料电池发动机、燃料电池堆、双极板、碳纸、氢气引射器、燃料电池控制系统、升压DC/DC、车载氢气传感器”等产品,并增加部分产品详细参数。 3. 两省份新增燃料电池目录。近两年来,我国各地政府对氢能和燃料电池的发展热情不断升温。在《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2017 年修订)》中,还尚未有省份将氢能和燃料电池列入其中,而最新发布的目录中,有湖北省和山西省分别将车用压缩氢气瓶和燃料电池系统分别写入目录当中。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氢能和燃料电池部分: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氢能和燃料电池部分:
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配套的鼓励类政策,继续适用2019年鼓励目录。主要包括:一是对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实行免征关税政策;二是对于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对于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