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加快培育燃料电池汽车产业

2023年12月22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广州市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文件中涉及到氢能的内容如下:

广州:加快培育燃料电池汽车产业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二)面临形势

“双碳”战略引领汽车产业变革。汽车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已经成为国际共识,通过减少汽车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全链条全环节碳排放,实现汽车全生命周期低碳发展,成为国内外汽车产业落实“双碳”战略的重要路径。广州市传统燃油车占比高,新能源汽车占比低,传统合资车企电动化转型升级缓慢,自主品牌在新能源汽车销量、影响力等方面与领先车企尚有较大差距。随着“双碳”战略实施,广州需要进一步加快汽车产业电动化转型步伐,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建设契机,加速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促进传统汽车生产制造向低碳化、智能化转型,持续引领未来汽车产业变革方向与发展趋势。

汽车使用深刻改变生产生活方式。汽车产业价值链从生产制造环节向使用环节转移,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新兴需求和商业模式加速涌现,个性化服务、多元化消费成为重要方向。广州既是全国重要的汽车生产基地,也是全国重要的汽车消费城市。根据汽车上险量数据,2022 年广州销售汽车超过 53 万辆,位居全国主要城市第四。截至2022 年底,广州汽车保有量超过 331 万辆,为二手车、售后维修、改装等汽车后市场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消费仍有广阔空间,目前充换电和供氢加氢等配套服务设施不能完全满足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同时还存在充电桩整体利用率不高、区域分布不均衡、服务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智能电动转型,多赛道并行发展

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支持整车企业制定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规划,优化产品结构,丰富产品系列。通过兼并重组、新(扩)建工厂、产品结构调整等方式,优化生产布局,扩大新能源汽车产能规模,提高新能源汽车产能利用率和销售占比。扶优扶强在本地实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新能源商用车企业,促进形成规模优势。鼓励发展纯电动、氢能等新能源商用车,推动产品多元化发展。全面推动公共领域用车新能源化,持续加大个人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逐步提升新能源汽车渗透率。

加快培育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鼓励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优势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实现产业化应用。加强与国内外头部燃料电池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孵化培育一批优质燃料电池汽车项目,掌握一批核心零部件关键技术。重点扶持根植性强的关键零部件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培育燃料电池汽车自主品牌。支持龙头整车企业加快研制燃料电池商用车和乘用车,在南沙港、白云机场等重大物流枢纽、建筑工地、冷链运输、公共出行等重点场景率先开展商用车示范应用,并积极谋划布局乘用车领域的示范推广,抢占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制高点。积极构建集制取、储运、应用一体化的燃料电池产业体系,探索加氢/加油、加氢/充电等合建站、移动式加氢/加油/充电站等多元化发展模式,为燃料电池汽车的产业化发展提供支撑。统筹加氢站建设与燃料电池车辆示范应用,在交通场站、物流园区、产业园区、交通干线等重点应用场景优先集中建设一批加氢站,降低用氢成本,满足新技术应用推广需求。

支持传统能源汽车低碳化转型升级。坚持走燃油车、非插电混合动力、新能源汽车并行的多元化技术路线。支持传统能源整车企业制定汽车产业调整方案,加快企业低碳化转型。探索适度扩大“双碳”政策支持范围,将汽车产品在全生命周期内的碳排放量作为重要判断标准。通过内燃机与电驱动技术、智能控制的融合,提升“内燃-电力”驱动系统的集成度、电气化和高效率水平,带动传统动力系统的转型升级。推动氢内燃机、氨发动机、甲醇内燃机等低碳燃料技术的发展。

(五)优化空间布局,大湾区集群提质增效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发挥穗港澳三地优势,加强在汽车研发、生产、消费、回收利用等领域交流与合作,通过港澳国际地位吸引国际汽车人才来穗发展,持续吸引外商投资,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推进广深双城协同,强化广深智能与新能源汽车战略合作,打造全国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生态圈、智慧交通示范区和世界级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加速广佛全域联动,出台燃料电池汽车联动示范应用政策,共同推进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建设。打造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平台、燃料电池及相关零部件产业化生产平台、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研发平台等,加快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应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优化区域分工协作,探索“广州总部+外部基地”“广州孵化+外部产业化”“广州研发+外部制造”等区域协同模式,推动广州与肇庆等区域协同,打造协作互补的汽车产业集群。

(六)深化跨界融合,“汽车+”率先示范

加强汽车与能源互联。深入推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示范,探索完善电网、运营商与用户合作共赢机制。统筹新能源汽车充放电、电力调度需求,综合运用峰谷电价等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创新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模式。促进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高效协同,提高可再生能源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全力打造能源服务生态,加快发展光储充换、电池租赁、电池检测、电池梯次利用及回收、储能等业务。鼓励 —25—开展液态储氢、有机质储氢、固态储氢等储氢新工艺、新技术试点,助力燃料电池汽车发展。引导建设综合能源补给站,探索创新运营模式,实现油、气、电、氢一体化供给服务。

四、保障措施

(四)落实基础设施保障

优化城市道路、停车及相关基础设施,增加中心城区停车泊位供给,增加中心六区夜间免费停车资源,优化道路停车管理措施,推进车位资源共享利用。优化调整停车配建指标、加大停车场建设金融支持力度。合理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加快推动柔性充电、无线充电、智能充电等先进技术研发应用,统筹推进大功率快充网络规划布局,鼓励大功率快充+储能电站模式建设,普及大功率 —31—充电基础设施。鼓励企业研究制定高兼容换电标准,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超前布局一批换电基础设施,积极申报国家换电试点城市。提高充换电设施智能化管理水平,打造全国智慧充电基础设施标杆城市。适度超前布局加氢站网络和智能网联路侧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新技术应用推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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