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0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于印发了《温州市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策中涉及到氢能的内容如下: 三、示范应用 9.加快推进加氢站建设。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用的日加氢能力1000公斤及以上、500公斤及以上、500公斤以下的加氢站,分别给予每站500万元、300万元、150万元的奖补,且奖补额度以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投资成本)的50%为限。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作者: Summer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 07-13 主页 > 新闻资讯 > 上一篇:爱德曼超级碱性制氢系统落户乌兰察布 下一篇:绿色、责任、创新,东风商用车全面践行ESG赋能品牌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