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3年5月12日,甘肃省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平凉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件全文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为抢抓氢能产业发展新机遇,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根据国家《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着眼抢占未来产业先机,以氢能产业培育和示范应用为主线,统筹产业布局,坚持市场主导,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和招引氢能产业龙头企业,着力构建较为完整的氢能产业链条,不断提高氢能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加快构建完善供氢、用氢消费端社会化服务网络,布局建设加氢示范站(包括合建站或改扩建),完善输氢网络体系建设,建成一定规模的可再生能源制氢、储氢示范项目;推动氢能在交通、储能、发电、工业等领域的多元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逐步扩大,绿氢与其他应用领域协同耦合发展不断提升;积极引进一批氢能相关企业,不断扩大我市氢能产业规模。到2025年,氢能制储运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广泛应用,氢能示范推广取得初步成效,在工业、交通、储能等领域的多元化应用场景积极拓展,氢能产业发展基础逐步夯实。

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可再生能源制氢及供应体系,产业布局合理有序,氢能在各行业减碳作用明显,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显著提升,对能源绿色转型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实现。

三、重点任务

(一)有序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

1.提升氢气供应能力。鼓励开展“风光氢储”一体化项目示范,支持光伏、风力发电企业开展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为绿氢与可再生能源融合发展探索经验。探索多能互补耦合制氢,形成制备方式多样、利用途径多元、生产成本较低的绿氢制备产业体系。有效利用甲醇、副产氢资源,大力发展氢气提纯技术,提升氢气品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大幅降低用氢成本。〔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科学布局加氢设施。以氢源和产业配套为基础,打造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就近利用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依托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工业园区(集中区)、物流园区,科学合理布局建设加氢站,有效满足交通用氢需求。探索“油、电、气、氢”一体化发展模式,鼓励现有加油、加气站扩建加氢设施。按照由点及面,由专用向公用、民用,由城区向城镇发展的思路,以应用场景需求为导向,合理配套、适度超前布局建设加氢站,近期重点推进城市公交、物流、环卫等专用车加氢站建设,开展油、氢、电、气为一体的综合能源港试点;中远期有序推进产业园、物流园和城际高速加氢站网络布局建设,规模化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氢能装备制造业。围绕氢气制、储、输、加、用全产业链,积极引进行业龙头企业,重点实施碱性电解水制氢设备、质子交换膜电解制氢设备、氢气纯化设备、储氢瓶及储罐、燃料电池汽车核心零部件生产等项目,加快推动氢能装备制造业发展。(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氢能储运体系。以安全可控为前提,积极推进技术材料工艺创新,支持开展多种储运方式的探索和实践。综合运用气态储运等技术,力争构建多元化、低成本、低碳化、安全化的氢气储运体系。发挥氢能调节周期长、储能容量大的优势,开展氢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等场景的应用。(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拓展氢能多元应用生态

5.推进氢能交通先行先试。以矿区“短途倒运”和城际物流为应用场景,在煤炭运输、工业固废运输、综合货运等领域推广氢能重卡运输示范,积极发展市内短途氢能物流运输,探索实施物流园区至铁路物流基地之间的氢能物流线路。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在新增和更新的车辆中优先采购氢燃料电池汽车。探索氢燃料电池叉车、机车在工业园区(集中区)和企业的示范推广,开拓全新氢能交通应用场景。(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工业领域氢能应用。积极推进绿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重点在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煤基多联产等煤化工产品生产工艺中补入绿氢和绿氧,推动灰氢转绿、以氢换煤、绿氢消碳,破解能源资源和环境约束瓶颈。支持新投产煤化工项目同步配置绿氢生产装置、存量煤化工项目逐步配置绿氢生产装置,鼓励独立绿氢生产企业为煤化工项目供应绿氢。依托传统企业副产氢生产高附加值化工产品,减少终端排放,促进全产业链节能降碳。探索提升把低成本清洁能源制氢作为高品质工业原料和能源的应用潜力,着力突破工业领域氢能替代关键技术及成本障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进能源领域耦合发展。探索培育“光伏风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氢气储能系统和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项目。以工业园区(集中区)、小规模社区、村庄为应用场景,加大氢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系统、备用电源、热电联供系统、微电网等的应用推广。以数据中心和通讯基站为应用场景,加快推进燃料电池等技术与产品试点,对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系统可靠性和经济性进行评估,逐步建立商业化推广和规模化运营模式。(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平凉供电公司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积极创新产业发展模式。系统构建氢能产业发展创新体系,探索组建“示范应用联合体”,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织成为利益共同体,推动形成“以产业链强化创新链、以创新链赋能产业链、以生态链整合创新链”的产业发展新模式。探索氢能+互联网商业运营模式,推动氢能与互联网、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推进氢能技术创新

9.积极搭建氢能产业创新平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探索氢能利用的商业化路径,提高氢能技术经济性。把技术创新作为推动氢能产业发展内在动力,聚焦氢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招引氢能相关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布局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强集成创新和联合攻关,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创新平台。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带动产品创新、应用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人才支持。以氢能技术创新为导向,加强氢能产业发展所需人才的“引育用留”。依托重大产业支撑项目,加快引进氢能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及科研机构的合作,积极培养本地高端人才,强化氢能技能人才培训教育,建立氢能产业发展专家智库,为氢能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风险防范。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把安全作为氢能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严格执行氢能安全监管制度和标准规范,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的预防和管控,提升氢能产业发展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氢能利用安全可控。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研究制定氢能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处置技战术和作业规程,开展专项演练,及时有效应对各类氢能安全风险。(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氢能产业发展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全市氢能产业发展重点工作。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氢能产业发展的协调指导,制订切实可行的氢能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要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落实,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

(二)完善政策体系。坚持以规划为引领,聚焦氢能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大问题,将氢能产业发展与“十四五”规划同步实施推进。认真落实推动氢能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完善氢能管理制度,规范氢能制备、储运和加注等环节建设管理程序,提升安全运营水平,加强产业发展和投资引导,促进氢能生产和消费,为能源绿色转型提供支撑。

(三)开展招商引资。立足“建链、补链、强链、延链”,紧盯国内外氢能发展最新动向及趋势,谋划一批氢能产业重点项目,建立全市氢能产业招商动态项目库。围绕氢能产业发展,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进一批制储氢设备制造、燃料电池等领域头部企业、骨干企业落户平凉,促进全市氢能产业聚集发展。

(四)强化要素保障。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加强银企对接合作,拓宽融资渠道,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氢能企业提供绿色信贷支持与服务。将加氢站选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项目建设用地。

(五)注重宣传引导。加大氢能推广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氢能制、储、输、用的安全法规和安全标准宣贯工作,增强企业主体安全意识,筑牢氢能安全利用基础。加强氢能科普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和企业对氢能的认知与认同,构建有利于氢能发展的社会氛围。积极推广氢能产品,完善产业链条,提升氢能产业与技术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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